云南村官考试法律基础第一章 法理学
来源:云南培训认证网 阅读:17271 次 日期:2009-05-19 10:23:39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云南村官考试法律基础第一章 法理学”,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第一节  法的概念、特征与作用

一、法的概念和特征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它通过规定人们在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法的本质是:(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2)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法的特征是:(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2)法是出自国家的社会规范。(3)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4)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2.法的社会作用

按照国家的对内职能,可将法的社会作用分为:(1)阶级统治作用。阶级统治作用是指法在经济统治、政治统治和思想统治等方面的作用。(2)执行社会公共事务作用。这是指法在维护人类基本生活条件、确认技术规范等方面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作用。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易贤网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