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标准范文:人民日报人民时评2010年11-12月合集
来源:人民日报 阅读:15552 次 日期:2010-12-31 15:5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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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罗之死”引发的非娱乐性思考

杨健

尽管南非世界杯足球赛结束已经好几个月,但“章鱼哥”保罗的离世,还是像它当初“八战八捷”的神奇预测一样,引人注目。

“永别了,保罗。今年夏天,你是全世界最出名的无脊椎动物”,“为保罗默哀,它走向了名叫天堂的那片海洋”,“章鱼保罗死了,谁来预测下一届世界杯”……没错,这只是一条娱乐新闻,实在犯不着过度诠释。可当全世界众多知名媒体如此郑重其事地发布消息,当那么多人的神经为之牵动,不由让人感受到一种难以“一笑而过”的氛围。

保罗仿佛是为预测南非世界杯而生的,但需要预测的,何止是世界杯赛况。美国人不知道失业率何时才能下降,法国人不知道罢工能否挡住养老金改革,中国人不知道楼市能否保持稳定,而50枚美国核导弹跟控制它们的计算机失去联系意味着什么,全世界都难以预料。很多时候我们说,自己是命运的主人;而很多时候,明天又显得如此莫测。

站在神秘论和宿命论的角度谈预测是没有意义的。事实上,从规律出发,很多事情完全可以预测、预警,可惜的是我们并非任何时候都能很好地把握。

老龄化的问题20年前就有人提出来了,可要不要调整退休年龄,究竟是社区养老还是家庭养老,我们至今仍在探讨。城市化是不可逆转的浪潮,有农民工一代,肯定就有农民工二代,这不需要保罗预测也能想到,但如何感知他们的忧喜、化解他们遭遇的困境,似乎还没有系统的结论。“十一五”节能减排的指标5年前就定下来了,而不少地方直到接近期限才猛然惊醒,慌乱间不惜拉闸限电。车多了路自然会堵,教育资源不均衡自然会有择校,工资太低员工会“用脚投票”……这些原本顺理成章的事情,却常常以突如其来的方式向我们袭来,这令人尤其感到前瞻性研究的可贵,觉得未雨绸缪的重要。

正确的战略判断是战略研究的结果,也是下一步战略分析和研究的起点。立足于“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这个宏观判断,立足于下一个五年规划的整体运筹,需要进一步细化的前瞻性研究还有很多。

举一个例子:“1980年实现农业机械化”的目标悄然放弃20多年之后,我国大中型拖拉机配套农具数量近年突然激增,这使得2003年之后的6年中,农业劳动生产率大幅提升,从业人数减少了近7000万,而农产品产量增速不减。这将怎样影响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影响农产品的价格,进而影响整个市场价格的走势?谁来仔细分析这种悄无声息的变化,提前把握可能产生的影响?

快速发展的国家,纷繁复杂的格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系中,需要更加踏实深入的研究,需要比保罗更高超的技艺。

 

解决“血荒”离不开社会营养

谢勇

近日,全国许多地方频现“血荒”,一些地方的医院正在遭遇近十年来最严重的用血困难。如何解决“血荒”,也引发着人们的多重思考。

在媒体报道中,一个耐人寻味的细节是,那些质问医院为何没有存血的人们,基本上自己并没有参与献血。由此,许多人也产生了这样的疑惑:今天的社会大众中,是否缺乏扶危济困、帮助他人的意识?

应该指出,道德层面的反思是永远必要的,但是如果仅仅止步于道德,则很容易流于表面,无助于问题真正的解决。另一方面,无论是汶川地震还是玉树地震,以及其他各种危难时刻,踊跃捐款捐物、志愿服务,乃至献出自己鲜血的实例也在告诉我们,这并不是一个没有温度的民族,人们并不缺乏爱心。所以,可能更需追问的是,是什么让民众本就具有的爱心、对社会对他人的同情与关注,无法汇集成一股温暖社会的有效力量?

对于“血荒”,或许我们更应当关注,是什么滞缓了人们走向采血车的步伐?或者说,如何做才能唤起人们走向采血车的热情?我们看到,在一些地方,与“血荒”同时发生的是某种“献血难”——就在南京遭遇“血荒”之时,出现了“献血不足300毫升遭拒”的事情,其原因仅仅是采血点没有配备合适的血袋。而记者在昆明采访时同样觉察到了献血难的问题:由于薪酬制度改革,采血员每采一袋血的相应奖励被取消,工作人员积极性受挫,献血车被指“姗姗来迟,早早收工”,被分析者称为“血荒推手”。

除此之外,对于献血过程安全性缺乏信心,受血者使用血液时遭遇到的异常繁琐的手续,对于血液用途某种担忧等等,都降低着献血者走向采血车的热情。倘若爱心献助时常遇到这样那样的冷遇,倘若公民的慈善热情不时被条条框框所束缚,单打独斗的爱心慈善、文明道德,必然会形单影只,难以蔚然成风。

在一个正常社会中,献血这样一种基于人人相互扶持、相互救助理念的社会公益活动,从根本上说,靠的是民众的自发力量,以及整个社会的慈善热情和公益文明。这种热情和文明的呵护、养成,离不开社会组织的有效运作,离不开政府的有效倡导参与,离不开各种规则制度的不断完善。比如,在强调“觉悟”、“奉献”、“公益”的同时,能否更加广泛地普及献血知识,帮助献血者打消“担心伤害身体”的心理顾虑?能否以更加公开透明的采集使用机制,帮助献血者打消“担心感染”的疑虑?能否设置更加灵活的献血时间地点,给献血者更多便捷?

毕竟,道义的产生可以源于内心的善念和自觉,但道义的养成壮大,公益文明的开花结果,则必须要有制度的土壤和社会的营养。

 

“五年治好择校乱收费”怎样兑现

毕诗成

教育部11月1日发布了《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指导意见》,对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了10项要求,要求各地力争经过3到5年时间的努力,使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不再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对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这一痼疾,教育部首次明确治理时间表,确实是一个好消息。同时纵观网络舆论,民众对于是否真的能“五年治好”还有很多忧虑。择校乱收费问题之所以成为顽疾,就是因为背后的利益纠葛颇深,矛盾错综复杂。因此,形势不容乐观。

基于择校费的种种负面影响,我们有理由相信教育部门这回是真下了决心。既然真下决心,就需要充分考虑,如何把一些原则、意见、立场转化成现实的力量,让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如何避免意志坚定的承诺,到了基层却沦为“以文件落实文件”。

应该看到,治理择校乱收费首当其冲的障碍,就是纠结的利益格局。一些办学质量较好的中小学在地方俨然成为特权单位,既得利益者不愿意松手让利,而一些教育管理者也深陷其中、下不了治理的决心来推动教育资源均衡化。改革需要勇气,治愈社会顽疾更需要拿出改革的魄力,指望和风细雨、谁的利益也不触及就能办成让老百姓满意的教育,显然难度很大。主管部门要把政策规定落到实处,就需要亮明立场、廓清表述、建立考核。比如这次治理,到底是治理择校、治理择校费,还是治理择校费乱收?既“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收取择校费”,又强调“优质教育资源不能满足社会需求产生了择校问题”才导致“择校乱收费突出”,细究起来,治理对象还是不太清楚,既可以理解为“治理择校”,又可以理解为“治理乱收费”,这两者内涵并不相同。

没有责任则少有动力,过于笼统则可能流于形式。“治理乱收费”,不仅要有总体目标,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将执行过程、实现程度公布出来,接受监督;还要将具体的责任人列出来,将各阶段的治理考核清晰化,对完成不好的进行问责,才能真正产生好的效果。

 

“国家标准”不是“免责盾牌”

范正伟

如今看来,“曲美风波”所带来的隐忧,远不止明星虚假代言,或某一产品质量存在缺陷那么简单。

在召回“曲美减肥胶囊”、宣布不再生产后,面对舆论质疑,生产商重庆太极集团回应称:“曲美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因此对此前长期服用曲美的消费者没有赔偿计划”。

太极集团的回应可谓“掷地有声”。但几个悬疑仍然待解:如此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为何还要主动召回?企业可以拿国家标准自我免责,消费者又该找谁说理去?“曲美之后,宛如新生,重现美丽本色”,曲美当初的诱人广告是否名副其实?

国家标准被拿来做“免责盾牌”,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此前,某款洗发水被曝含致癌物,制造企业回应符合国家标准;麦乐鸡中被爆含问题添加物,麦当劳表示符合国家标准;云南白药牙膏陷入“功效门”,公司也自称符合国家标准……

然而,“符合国家标准”就不用承担责任了吗?对那些确实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产品,所谓“符合国家标准”的免责盾牌果真坚不可摧吗?

相信某些喜欢拿“国家标准”说事的企业,一定熟悉《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但这些企业也一定是误解了该条文,认为只要符合“国家标准”,就不存在产品缺陷。这显然与立法精神不符,也同现实生活相悖。

害人不浅的“三鹿”奶粉,据说当初也是“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生产”的,结果又如何呢?三聚氰胺当初甚至都不归国家标准管,但企业因此就可以随意添加吗?

新颁布的《侵权责任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对产品缺陷的判定,国家标准只是最低标准,如果产品存在标准难以预见的不合理危险并对消费者造成损害,即使它“符合”国家标准,生产者也不能免责。换言之,“符合”国家标准,只是免除了生产者的行政责任,但并不天然地免除生产者的侵权责任。

遗憾的是,一些企业虽然身处产业前沿,熟悉行业最新信息,却总喜欢在底线边缘游走,热衷于钻国家标准还不完善的空子,并以此掩耳盗铃地“自我免责”。在畅谈社会责任的今天,一个企业如果连自己的产品质量都不能保证,或者对消费者的权益不管不顾,其他方面的功课做得再多,恐怕也没有资格奢谈社会责任。

如果说企业紧贴“国标底线”是出于利益冲动,那么适时完善国家标准,守好安全闸门,监管部门责无旁贷。但从“三鹿”奶粉,到“美的”紫砂煲,再到“曲美风波”,纵观多起产品安全事件,本应起“警示灯”作用的监管部门却成为“救火员”,令人遗憾。作为公共安全的守护者、产品市场的执法者,监管部门如果能未雨绸缪、提高预见能力,能提前主动评估、及时更新国家标准,不断促使产品安全升级,那么许多产品安全事件就不会发生。

每一次产品安全事件后,总会有人问:下一个“中标”的会是谁?要避免这种担忧不幸成真,企业和监管部门都应该从认真对待“国家标准”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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