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定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通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通告及《大鹏办事处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1.2013年8月以来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3年8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8月31日、9月3日至9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中山路5号组织部1424室;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报考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3)报考者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表》要求一致(专业代码相符),专业是否相符以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见附件2);
(4)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如:岗位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均要求法学,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法学,应具备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如考生的本科学历为法学、研究生学历为非法学,还应具备法学专业的相应学位。
(5)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时进行。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如下资料:
1.《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
2.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大专及以上的同时提供验证证明;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4,已育或已孕人员填好此表后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和乡(镇)、街道计生办盖章);
5.《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事业单位拟聘编外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5,对其他未育、未孕人员,采用个人申报承诺制度,承诺本人计生信息真实可靠,如不符合,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6.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派出所开具);
7.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等;
8.职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驾驶证、退伍军人证书、相关技能证书等。
资格初审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验原件留复印件,报考者须按照报考要求提前准备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学历学位验证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工作合同、工资单及计划生育调查表、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可不当场提供,但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该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准确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初审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的初步确认,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复核结果为准。
三.适岗能力测评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所有岗位均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测评方式。笔试、面试由大鹏党工委组织部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合格线,依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序,按职位最终聘用名额以1:3比例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合格分数线由大鹏党工委组织部统一划定)的考生,按照招聘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
(二)适岗能力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适岗能力测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资格复审、考察和聘用
在体检结束后10天内,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大鹏办事处完成资格复审及考察。考察内容为拟聘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考察通过的,由大鹏党工委组织部为其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它事项
(一)招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8年8月31日。职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职位规定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职位要求相一致;
(二)经资格复审,体检合格录用后,与人才派遣机构签订派遣劳动合同,派遣至大鹏办事处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三)编外人员工资福利按照大鹏新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大鹏新区大鹏工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招聘业务咨询电话:0755-84301099
大鹏新区干部人事监督举报热线:0755-28333330
中共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工委组织部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