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鲜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政策规定》(辽市政发[2016]38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市人才引进工作中相关部门职责的通知》(辽市人才办发[2012]1号)规定,现面向辽宁师范大学、延边大学等全日制一批本科院校为我市鲜族学校引进全日制师范专业择业期内毕业生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数量
序号 |
引进 人数 |
引进专业(本科) |
引进学历 |
毕业时间 |
备注 |
1 |
1 |
学前教育 |
全日制一批本科院校 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
2016年7月至2018年7月毕业。有教师资格证。 |
精通朝鲜语,能够胜任双语教学 |
二、引进原则
本次人才引进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引进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专升本学历),且本科阶段必须为辽宁师范大学、延边大学等全日制一批本科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各学历所学专业均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有教师资格证,精通朝鲜语,能够胜任双语教学;
3、具有职位所必备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毕业时间为2016年7月至2018年7月。本科毕业生要求年龄在27周岁以下(1991年4月19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工作基本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试讲或说课、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9日至5月1日17时。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不接收现场报名)。请各位同学至辽阳市人社局官网“通知公告”栏中,仔细阅读公告,认真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并附以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报考单位+姓名+身份证号码”格式命名word文档,以附件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lysbyb_job@163.com。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监督。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始终,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报名人员不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全额退还已领取工资及各种补贴。
请各位同学仔细阅读公告,认真对照自己学历、专业等是否符合报名要求。
3、面试、试讲或说课。接到面试通知的同学请准备参加于2018年5月下旬在辽阳市鲜族学校举行的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page]
(1)现场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①《报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字);
②2018届毕业生携带《就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开具《在校证明》(注明所学专业),2018届硕士毕业生另需携带本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
③往届毕业生携带各学历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报到证、身份证原件。
(2)要求
①考生必须携带相关申报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达考点参加面试,材料缺失或迟到30分钟以上者以弃权对待,取消面试资格。
②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分数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引进。
4、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体检由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另有国家行业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时,主要采取查阅档案等有关材料的方式进行,并要实地考核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5、公示与聘用。对体检、考察合格者,在相关媒体公示7天。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最终录取成绩由高至低,自主选择确定引进单位后,办理聘用手续,取得事业编制,试用期一年(起始时间自介绍信开具之日起算)。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内与白塔区教育系统签订录用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取消引进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面试、试讲或说课、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试讲或说课、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4、双方签订协议后立即生效,任何一方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5、此公告由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
辽阳市人社局:0419-4121055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