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安厅特别侦察队,隶属于公安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今年按计划,新疆公安厅特别侦察队面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度应届毕业生(本科学历及以上),重点接收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应届毕业生和部队紧缺专业人才。
一、接收专业
主要是哲学、法学、中国共产党史、思想政治教育、国内安全保卫、侦查学、治安学、公安情报学、体育教育、运动训练、汉语言文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汉语言、应用语言学、英语、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物理学、应用物理学、化学、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土木工程、刑事科学技术、临床医学、会计学专业。
二、接收条件
1、政治条件。必须政治合格,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献身公安保卫事业。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2、学历条件。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度应届毕业生(本科学历及以上)。毕业生必须按时获得毕业证、学位证。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属于接收范围:
(1)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
(4)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5)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
(6)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
(7)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预科生、专升本、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8)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3、年龄条件。接收的本科生、硕士生毕业时年龄分别不超过24(1993.08.31以后出生)、29(1988.08.31以后出生)周岁(截止2017年8月31日);少数民族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
4、身体素质。接收对象须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良好,无生理缺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规定,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160cm以上,裸眼视力4.6以上,矫正视力在4.9以上。
5、优先接收条件。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以及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毕业生,公安现役在职、退休未移交干部子女和因公牺牲干部子女、英烈子女,优先接收。
6、职级待遇。接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经过集中入警培训合格,批准入伍后,硕士研究生定为正连职现役军官,授予武警上尉警衔;本科生定为副连职现役军官,授予武警中尉警衔。在医疗、福利等方面均享受现役军人待遇,家属享受军属待遇。
志愿入伍后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面向全疆地区以上城市分配,个人5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退役申请。
三、接收程序
1、宣传报名。面向疆、疆外内符合接收条件的院校进行宣传动员,采取在各高校张贴公告、召开现场招聘会、联系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向院校投递招生简章和在院校就业网上发布招生简章等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在新疆公安现役部队范围内(边防、消防、警卫、特侦队)限报一个单位,凡重复报名的考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2、报名要求。个人资料必须含以下要件:
(1)填写《新疆公安厅特别侦察队招收2017年度应届地方大学毕业生报名表》(电子版附照片推送至2088136313@qq.com)(样表见附件1);
(2)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红底照片3张(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和毕业院校)
(4)在校期间所获各种奖励、等级证书的复印件。
以上资料通过电子邮件、邮寄或亲自送达方式交新疆公安厅特别侦察队政治部。(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赛马场路256号,邮编:830000;邮箱:2088136313@qq.com;联系人:田干事、张干事,联系电话:0991-2592019)。
3、接收程序。接收工作按照宣传动员与知识能力测试、面试、身体检查、体能测试、心里素质测试、研究确定拟接收对象、政治审查、档案复审、办理接收手续、报到的程序进行。面试对接收对象的知识能力、性格、价值观、意志品格和气质等进行衡量。知识能力测试主要以当年度的国家公务员考试资料为主要复习内容,主要内容:政治理论、法律知识、科技知识、公文写作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体检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不合格者原则上不再复查。体能测试内容为中长跑、立定跳远、俯卧撑。考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考核地点在新疆乌鲁木齐市。
4、政审审查。新疆公安厅特别侦察队对拟接收对象认真进行政审审查,严格把握选调条件,落实本人、组织、档案“三见面”制度。政治部派专人到学生所在高校进行政治审查,主要通过审查学生档案,听取学生所在院系和学生管理、学校保卫部门情况介绍,向考察对象的老师和同学了解情况,走访学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居委会等方式进行。
5、签订协议。对符合接收条件的人员,按照接收计划综合衡量、择优确定拟接收对象,经公安厅政治部审查同意后与接收对象签订接收协议书。
6、档案复审和录取。拟接收对象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报到证后,连同本人档案及组织关系一并送特侦队政治部进行审查,经公安部复审后,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参加入警培训,培训结束经当兵锻炼考核合格后安排到基层一线岗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