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卫生资格《内科学主治医师》笔记讲义(21)
来源:易贤网 阅读:668 次 日期:2016-08-29 10:27:06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2017年卫生资格《内科学主治医师》笔记讲义(21)”,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婴幼儿哮喘早期征兆

婴幼儿哮喘是指3岁以下孩子的哮喘,在儿童哮喘发病中占有较大的比例,由于婴幼儿哮喘与一般儿童哮喘相比,临床表现多不典型,容易被误诊或漏诊,从而影响有针对性的治疗,导致哮喘反复发作。那么,如何早期发现婴幼儿哮喘,侯伟副教授指出:应根据疾病特点尽早确诊并规范治疗,否则随孩子年龄增长,治愈机会将越来越小。而儿童哮喘又有以下特性,家长需要注意:

1、多有上呼吸道感染诱哮喘发作的前驱症状,即1~2天的感冒症状,如发热、流鼻涕、打喷嚏、咽喉疼痛及咳嗽,症状以晨起及活动后较重。随后即出现喘息,随年龄增长发作次数也增加,多不伴发热症状。

2、婴幼儿哮喘发作时多有紫绀及鼻翼翕动,呼气延长不像年长儿童那么明显,听诊肺部可闻及哮鸣音,但其喘鸣多较粗短、低调,常同时有水泡音。

3、患儿病情轻重不一,部分患儿虽有喘息,但一般情况仍较好,食欲及生长发育不受影响。但有的患儿反复咳嗽、喘息,每年发作5~8次以上,往往被误诊为支气管炎或肺炎,需静脉输液或住院治疗,有时喘息持续较长时间,可达2~4周,喘息难以控制。

4、常用平喘药对婴幼儿哮喘的治疗效果不好,常需应用吸入性皮质激素治疗。

5、在诊断婴幼儿哮喘时应特别注意家族及个人特应性病史。如果家族中有哮喘、过敏性鼻炎或患儿有湿疹、荨麻疹、食物及药物过敏史,则患儿发生哮喘的几率明显增加。

6、若能早期诊断婴幼儿哮喘,及时给予正规合理治疗,患儿的病情可获良好控制,随年龄增长,免疫力提高,呼吸道感染次数逐渐减少,多数哮喘患儿到3~5岁后可停止发作。

更多信息请查看医学类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易贤网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