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加大职工援助服务力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义乌市总工会决定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职工援助服务志愿者,建立义乌市总工会职工援助志愿者服务团。
一、名额和条件
(一)名额
40名。其中,职工维权公益律师10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热心援助服务的人士20名,心理咨询师10名。
(二)条件
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奉献精神,志愿从事职工援助服务工作,精通劳动法律法规和心理咨询等相关业务的下列人员:
1、有执业证书,在社会法律服务机构执业的法律服务工作者;
2、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公职律师、法援中心律师和法律顾问等;
3、工会公职律师、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等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法律工作人员;
4、法学专家学者,法律相关专业在校师生;
5、具备心理咨询国家职业资格的人员,及从事心理咨询工作的医生。
二、服务内容
按照《义乌市工会援助服务实施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无偿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或心理咨询服务。
1、参与立法调研、劳动法律监督和执法检查;
2、开展职工法制宣传讲座,报刊网络专版专栏宣传,维权热线咨询答疑,深入基层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
3、参与劳动争议协商、调解;
4、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职工,担任仲裁、诉讼代理人或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
5、为职工提供心理疏导。
三、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6年5月15日止。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义乌市总工会职工援助服务志愿者申请表》一式二份,申请表可到义乌市总工会网站(http//:zgh.yw.gov.cn)下载,寄送或传真至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市总工会将择优聘任,聘期两年,可连聘连任。
联系人:李俊,报名地址:义乌市保联西街8号,电话:85269226,传真电话:85323551,电子邮箱:120994343QQ.com。
义乌市总工会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