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育学考试要点第九章 班主任工作
来源:云南培训认证网 阅读:15101 次 日期:2008-10-18 13:13:00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小学教育学考试要点第九章 班主任工作”,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第一部分 基本概念

一、班主任工作概述

(一)班主任的历史与作用

1.班主任工作的历史演绎

班主任是指全面负责一个教学班学生的思想、学习、健康与生活等工作的教师。班主任产生于班级授课制。1632年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发表的《大教学论》奠定了班级授课制的理论基础。我国1862年在北京的京师同文馆首先采用这一形式。20世纪初,废科举、兴学堂后,全国普遍采用班级授课制。

就世界范围而言,班级授课制普遍被采用但并不是所有采用班级授课制的国家都设置班主任,而只有一些国家的学校中设有班主任,如中国、前苏联、日本等。

在中国,班主任产生于20世纪初期。1904年,清政府颁布的《奏定学堂章程》中规定,小学各学级设置本科正教员一人,“通教各科目”,“任教授学生之功课,且掌所属之职务”。由一个教师负责担任一个学级的全部学科或主要科目的教学制度称级任制。负责一个学级全部或主要科目的教学工作和组织管理工作的教师称级任教师。

1932年民国时期,规定中学实行级任制,1938年起中学的级任制改为导师制,负责班级组织教育工作的教师称级任导师(相当于班主任)。

30年代的老解放区,在共产党办的小学、中学、师范学校和抗日军政大学等,每个班级中率先设有班主任。

全国解放后,继承老解放区传统,吸取前苏联教育经验,在小学里一律设班主任。

2.班主任的作用

班主任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3)班主任是各任课老师的协调者

一个教学班总是有几个教师任教。由于各人的思想观念、学术修养、个性教育方法等不同,加上学科性质的差异,往往会导致各执一端的情况。为了充分发挥各科教师的作用,班主任就必须对各任课教师进行协调以形成教育合力,增强教育的整体效应。此外,学校中开展的各种各样丰富多彩的活动,也需要班主任把课堂教学和各项教育活动统一协调、妥善安排,以发挥良好的教育作用。

(4)班主任是学校、家庭、社会的沟通者

个体的发展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家庭、社会、学校等都对学生的发展产生各自的影响。班主任应协调好这三者间的关系,保持信息沟通,争取家庭、社会支持学校的工作,在学校、家庭和社会之间起纽带作用。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易贤网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