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第三幼儿园于2013年春季建成,计划2014年秋季开学招生,为了保证学校工作正常开展,经汇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从全县公办教职工中通过公开选拔补充幼儿教师1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计划:15名
二、公开选拔报名条件
参加公选报名必备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敬业爱岗,遵纪守法,师德师风良好,教学工作实绩比较突出;
(二)必须是现在岗的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正式教职工,具有幼师或学前教育及音乐、美术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3年(2011年9月30日前参加教育教学工作)以上教龄,有教师资格证,年龄40周岁((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三)近三年教学成绩有两年及以上处于全县末位的,以及因违纪违规给予党政纪处分且仍在处分期的,或本学年内因违纪违规被通报批评的;本学年内一学期旷工3天以上或累计请病事假60天(产假除外)以上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拔。
三、实施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组织报名(7月29日一8月2日)。
由领导小组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泾川教育信息网等媒体发布公选公告。
由参选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审查并加注推荐意见后到县教育局报名,提交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享受加分的证明材料,参选者提供的有关资料时间截止2014年8月2日,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二)审查资格,公示名单(8月3日一8月5日)。
县教育局对参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提交领导小组审定后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组织专业能力测评(8月6日)。
专业能力测评主要考察应试者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和艺术素养,总分值100分。
1.语言表达能力(20分)
考试内容:朗诵或讲述所抽取的中外优秀儿童文学作品(统一命制,参选对象随机抽取)。
2.专业知识及艺术素养(80分)
考察参选者音乐(声乐、器乐、舞蹈),美术及手工(简笔画、手工等)两个方面的素养及能力。
(1)音乐(50分)
考察内容:自选一首中外歌曲演唱,美声、民族、通俗三种唱法均可,自备伴奏带或CD;自选一首中外乐曲演奏,除钢琴外乐器自备;自选成品舞或舞蹈片段,舞蹈种类、风格不限,参选对象自备伴奏带或CD。以上三项技能考察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
(2)美术(手工)(30分)
考察内容:由测评小组指定物品,参选者以简笔画形式表达,规定时间(5分钟)完成作品,评委现场评分。绘画用4开试卷纸统一发放,画具自备。剪纸或手工制作能力测试(参选对象任选一项,统一提供剪刀、纸张及橡皮泥),由测评小组指定题目,参选者按要求在5分钟之内完成,评委现场评分。
(四)审查加分项目,核算综合成绩(8月7日一8日)。
(1)2009年以来获得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综合奖励的分别按县级奖励一次加3分,市级奖励一次加5分,省(部)级奖励一次加7分,累计计入测评总得分。
(2)曾被省、市、县树立为教学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按最高层次计1次,分别按3,2,1分计入测评总得分。
(3)2009年以来在县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幼儿教育教学、音乐美术教学相关的教学论文每一篇加1分,计入测评总得分,但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4)在红河、梁河、黑河山区学校连续从事教学工作10年以上者,在测评总得分中加3分。
(五)公示公选成绩,接受社会监督(8月8日-10日)。
以专业能力测评成绩和加分项成绩之和为最终成绩,将参选人员按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并将结果在县政府网站、县电视台等媒体以及县城进行3天时间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审定选招结果,办理调动手续(8月15日前)。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选招计划确定人选,选招结果提交公选小组审定,并汇报县政府同意后,按有关程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泾川县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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