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实验小学是按寄宿制学校标准新建的一所完全小学,自2012年9月动工修建,目前已基本建成,计划今年秋季学期招生。为了保证秋季开学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初中、小学公办专任教师中公开选调一批教师到庄浪县实验小学任教,现将有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选调原则
1.根据学科需求选调的原则。
2.专业对口,结构合理、注重实绩的原则。
3.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4.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
在全县初中校(部)、小学任教的公办专任教师中选调。
三、选调计划
科目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音乐 | 美术 | 体育 | 合计 |
人数 | 35 | 20 | 5 | 3 | 3 | 6 | 72 |
四、选调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成绩突出。
2.教龄3年以上(2011年6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但必须为已转正定级正式人员)。
3.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并且近5年(2009年)以来在教育教学方面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奖励一次以上;或者获得乡(镇)党委、政府,教委,中学,县属小学奖励两次以上(其中音、体、美学科一次以上)。
4.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5.必须有教师资格证。
6.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必须为对口专业。
7.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的不得参与。
五、选调程序及办法
1.宣传。各教委(校)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对选调工作进行广泛宣传,使人人知晓,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公开选调。
2.报名。凡参加公选的教师,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2吋彩色照片3张,在本教委(校)报名登记。教委(校)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填写《2014年公开选调教师申请表》。各教委(校)初审报名结束后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后无异议,指派专人,统一到教育局审核报名。
审核材料:单位推荐报告(内容包括初审、公示情况及申报人员花名册);个人材料(《2014年公开选调教师申请表》,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2吋彩色照片2张)。
3.考试。按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实施程序组织考试,考试内容为小学相应学科知识。
4.公示。考试结束后,将成绩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5.考察。公示无异议后,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拟选调教师深入其工作单位进行考察。
6.选调。考察结束后,根据各学科需求计划,结合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选调。
7.管理。实行合同管理,选调到庄浪县实验小学的教师均与学校签订合同。对不能按合同履职的由学校解除合同,报教育局另行安排工作。
六、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庄浪县实验小学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顺利实施,达到公开、公正、公平、择扰的目的,县上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教育、监察、人社、编办等部门负责同志为组员的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选调工作的组织领导。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监察巡视组、资格审查组、考试组、后勤组。
七、报名、审核时间
1.个人到本教委(校)报名审查时间:2014年7月11至14日,公示时间为7月14至16日。
2.教委(校)到教育局报名审核时间:7月16至17日2天(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17下午18时)。
八、考试时间
考试定于2014年7月26日进行。
7月25日下午,各教委(校)在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报考教师必须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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