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本科二批第二次网上填报志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报志愿条件:
投档分(即文化课总分加照顾分,以下涉及的分数如无特别说明均指此投档分)在下表相应科类投档分数线上,且考生状态为自由可投的考生可参加本次网上填报志愿。
科类 | 投档分 |
普通文科 | 405 |
普通理科 | 338 |
蒙授文科 | 208 |
蒙授理科 | 161 |
二、网报志愿时间:
1、7月21日上午开始填报志愿;9:30时后已经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再允许删除志愿;10:00时后未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再允许填报志愿,已填报志愿的考生只允许修改志愿。
2、7月21日8:00时,第一次发布网报志愿统计信息,以后每小时发布一次。统计信息包括:按科类分院校计划数、预计1:1投档最低分、应投档人数、已报考人数及缺档人数;点击该院校名称,可以看到该院校各专业的计划数、投档线上预计1:1录取最低分、按院校投档比例投档线上已报人数、学费、专业备注等信息;点击已报人数,显示所有报考该院校按投档分由高到低排列的考生名单,名单包括考生投档分数、实考分、民族、性别及专业志愿等信息。
3、网报志愿分段结束时间:
截止时间 | 网报志愿分数段 |
21日10:00 | 461分(投档分,下同)以上(含461分)的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
21日11:00 | 421分-460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
21日12:00 | 其余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
三、本科二批剩余计划见“2014高考填报志愿专栏”,并须注意其中的特别要求,个别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见剩余计划的专业备注。
四、网报志愿结束后按1:1进行投档,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顺延投档。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公告》(第19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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