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烟台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转发关于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烟人考函﹝2014﹞1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贯彻执行。
一、我市审核地点在莱州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市政府院内西办公楼三楼),审核时间及应提供的材料按照省和烟台市统一规定执行。我市咨询电话:2222235。
二、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申请办理免试手续的考生,需填写《烟台市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审批表》(见附件二,一式三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月20日前报送至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统一到烟台市办理审批手续。
三、在填报《资格考试报名表》时,“工作单位”名称应与公章一致。其中,单位名称中没有“莱州”字样的,请在填报的单位名称后填加“(莱州)”字样,如“山东中昌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莱州)”、“中化工储运有限公司(莱州)”,以便识别和查询。
二○一四年六月九日
附件一:关于转发《关于201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烟人考函﹝2014﹞15号)
附件三: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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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审批表.doc》《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模板).doc》来源于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4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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