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开始启动。根据《江苏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3〕12号)精神,现就我县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权限及报名办法
1、丰县教育局受理辖区内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报名,徐州市教育局受理全市高中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报名。
2、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报名办法:按户籍所在地根据受理权限在丰县教育局报名。
高中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报名办法:户籍在丰县辖区内的高中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报名,由县教育局报名汇总后,再上报徐州市教育局。
二、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
1、发布公告、宣传布置:丰县教育局2013年11月30日前,通过网络向社会发布认定公告,公布认定教师资格有关事项。
2、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报名:2013年12月6日—8日丰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按照权限面向社会开展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报名,具体事宜在丰县教育局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
3、教育学、心理学考试:考试时间为2014年2月22日。3月20日前公布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4、2014年3月21日—31日,申报人员网上报名。申报人员登陆江苏教师教育网(http://www.jste.org.cn 或http://www.jste.net.cn)或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报名,未通过上述网络报名的不予认可。
5、现场资格初审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报名: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到丰县教育局指定报名点确认(确认地点另行通知)。
6、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2014年4月下旬考试。
7、体格检查:体检时间为2014年5月上旬,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8、评审:本次专家审查委员会评审时间在2014年5月下旬。
9、颁证:2014年6月底前,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向经认定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三、工作依据及参照文件
1、跨学科考试的申报,按《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苏教规〔2012〕3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3〕12号)执行;
2、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的方法与要求,按《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和办法(暂行)》执行;
3、体检的组织及要求,按《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苏教人〔2010〕14号)及《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 执行;
4、收费标准按《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问题的函》(苏价费函〔2013〕1号)执行;
5、网络认定、管理及信息报送按照《关于做好2008年秋季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8〕10号)执行。
丰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的相关信息,将会及时发布在丰县教育网(http://www.fxjy.xze.cn)上,请及时关注。
附:丰县教育局工作部门联系电话:
丰县自学考试办公室 联系电话:80396930
丰县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80396912
丰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联系电话:80396910
丰县教育局
201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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