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2017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来源: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19740 次 日期:2017-12-11 16: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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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和省教育考试院相关工作部署,扬州市2017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报名工作即将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及考试时间安排

2017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分为三步:1.网上报名;2.现场审核;3.网上缴费。时间安排分别为网上报名时间:12月12日—12月15日(网址:www.ntce.cn),现场确认时间:12月17日—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现场确认地址在扬州教育考试院(扬州市史可法路199号),网上缴费时间:12月17日—22日(缴费截止时间为12月22日17时),报名咨询电话:0514-87780020。

2017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试日期为2018年1月6日—7日。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2年)的考生,方可报名参加面试。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江苏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江苏(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在江苏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四)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师学历可以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具有中等师范学历可以报考小学教师资格);

2.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报名流程和要求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先进行网上报名。2017年下半年之前参加笔试并合格的考生,需重新注册后再进行网上报名;2017年下半年参加笔试并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直接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须到扬州教育考试院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现场审核完成后需及时在网上缴费,网上支付成功方可参加面试。考生于2018年1月1日—6日在网上打印面试准考证。

报考中职专业课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面试考生一律选择在江苏理工学院考区。

报考小学类“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学科,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心理健康教育”、“日语”学科的面试考生一律选择在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考区。

江苏省内就读的全日制在校师范生一律选择所在院校的院校考区。

其他考生报名时所选择的面试考区应符合以下三项条件之一:①户籍所在地级市考区②人事关系所在地级市考区③学籍所在地级市考区。

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严禁他人代为确认。报考江苏理工学院考区和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考区的考生就近在各市确认点现场审核确认,在江苏省内就读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由所在院校进行审核。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地址为准。

考生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选择户籍在扬州市的考生

(1)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本人提供学信网(www.chsi.com.cn)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还需提供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四年级及以上学生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样张见附件)报考。

2.选择人事关系在扬州市的考生

(1)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本人提供学信网(www.chsi.com.cn)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还需提供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一年及以上的合同及复印件,以及聘用单位在合同有效期内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市社保管理部门相关证明为准)。

3.选择学籍在扬州市的考生

(1)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本人学生证和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附件)。相关复印件及证明材料由确认点留存。考生现场确认时需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遵守考试纪律,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考生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多次修改,现场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

四、收费标准

根据苏价费函〔2014〕25号文件精神,我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费为每人135元。

五、面试内容

面试考核的大纲、方法、流程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参照《江苏省中职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暂行办法》执行(详见www.jseea.cn)。

六、其他事项

(一)违规处理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二)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18年3月6日起通过网站(www.ntce.cn)查询面试结果。

(三)考试结果笔试面试都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生可通过www.ntce.cn网站打印网页版合格证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考生在合格证明有效期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申请教师资格的认定。

扬州教育考试院

2017年12月11日

附件: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普通高校学生在籍学习证明(样本)

________,性别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系我校______级在校生。现就读于___________系_____________专业,学制___________年(本科/专科/研究生)。特此证明。

更多信息请查看江苏省教师资格证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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