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干部选用方式,广开进贤之路,进一步推动岳普湖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岳普湖县委决定面向喀什地区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职位(10个)
(一)正科级职位5个
1、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汉族)
2、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维吾尔族)
3、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汉族)
4、县泰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主任
5、县泰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科科长
(二)副科级职位5个
1、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汉族)
3、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4、县教育与科学技术局副局长(维吾尔族)
5、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二、公开选拔的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拔范围
喀什地区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干部。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自觉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
(3)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工作经验;
(4)坚持变化变革、敢于担当、务求实效、实绩突出;
(5)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6)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7)身体健康。
2、任职资格:
(1)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
(2)报考正科级领导职位需任副科级以上职务满2年以上;
(3)报考副科级领导职位需任科员级职务3年以上;
(4)报考职位的专业应当干过或管过、学过;
(5)事业单位人员报考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职位的,必须同时具备《公务员调任规定》相关资格条件;
(6)公选职位对人选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
计算年龄时间截至2013年9月30日。
计算任职时间截至2013年9月30日。
3、具体职位要求(见附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不符合公选范围和资格条件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公开选拔的时间安排和程序
公开选拔安排在9月至10月进行。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决定任命5个阶段和公告、动员、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确定考察人选、组织考察、研究决定、办理任职手续、谈话11个环节进行。
1、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起止时间:2013年9月23日至10月4日9:30至20: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2、笔试。10月10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根据笔试情况,按5︰1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10月中旬进行。根据考试情况,择优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比例原则为3︰1(包括并列名次),并对考察人选进行公示。
4、考察。10月下旬前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察。
5、决定。根据考察情况,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规定报地委组织部备案审查通过后,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四、公开选拔的组织机构
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在县委领导下进行,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成立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对公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审议决策和协调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选拔具体组织工作。
五、纪律监督
严肃纪律,严厉查处参加公选及工作人员违纪行为。县纪委(监察局)和组织部干部监督机构进行全程监督,重要环节向社会公开,聘请部分县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担任监督员。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及时调查处理相关问题。每个阶段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强公选工作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为加强对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的监督,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举报。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岳普湖县纪委举报电话:0998-6822359
岳普湖县委组织部举报专用电话:0998-6822369
本公告由岳普湖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98-6825395 传真:0998-6823746
联系人:王方来 马国伟
特此公告。
岳普湖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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