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有关规定,经县教育局申请,县人社局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市人社局核准,决定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县2013年计划公开招聘教师50名,具体招聘人数、招聘岗位、岗位要求等详见《慈利县2013年教师招聘人员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报考岗位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
慈利教育网(http://www.cledu.com.cn/);
慈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zjjci.gov.cn/)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27日至1995年9月27日期间出生,报考岗位要求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和相应教师资格;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不得应聘报名。
三、报名办法
㈠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流程:报考人员到教育局人事股领取报名表(临时聘请教师在聘请学校领取)→交送相关材料、缴纳报名考务费用(200元)→报名结束。
2、报名时间:2013年9月23日8:30至2013年9月27日17:30。
3、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
㈡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种岗位。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两证的原件、报名表、教龄情况证明表(非临时聘请人员不交)和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报名时带原件,核对后原件领回)。
临时聘请教师现实表现情况由所在学校填写,校长签名,由学校派人在报名时间结束前交送教育局人事股;非临时聘请教师现实表现情况由户口所在村(居委会)填写,密封后由本人在报名时交送(信封两端密封处须加盖村(居委会)公章)。
报名时,报考人员务必严格按照报考职位要求选报合适的岗位,如对岗位要求有疑问的,可直接咨询教育局人事股。个人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等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考试、体检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前后一致,否则,不能参加考试和体检。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区县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现场报名时经教育局人事股审核确认,减免报名考务费用。
㈢资格审查
2013年10月9日组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试讲)方式进行。
㈠笔试
1、内容:⑴报考第一类10个岗位的人员考试内容为报考职位相对应的专业知识(80%)和教育学心理学(20%);⑵报考其余40个岗位的人员,统一考试涉及中小学教育教学方面的相关知识(科目含新课程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权重分别为40%、30%、20%、10%;其中教育政策法规考试范围为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教育法)。考试时量120分钟,试卷总分100分。
2、时间:2013年11月9日上午9:00-11:00。
3、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为准。报考人员于11月8日在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
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计划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公告。对于个别专业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设置笔试成绩合格线,合格线的划定视报考情况和笔试情况由县人社局确定并公布。
笔试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㈡面试(试讲)
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公告。如最后一名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所需专业特殊,达不到试讲比例经批准开考的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不得低于计划聘用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1.5的比例。
所有面试对象于2013年11月19日到教育局人事股申报试讲学校层次、年级、科目并交送试讲教材(必须是没有任何人为自行批注的我县现行使用教材),试讲的学校层次、年级和科目自选,试讲内容为我县中小学目前使用的中小学教材。
所有面试对象于2013年11月23日上午7点赶到金慈实小,然后依序参加试讲。
面试分(评分总分为100分)按40%的比例计入总分。
面试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㈢成绩合成
考试综合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试讲成绩×40%
五、体检与考核
试讲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录用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由县教育局组织。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5]31号)和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7]202号)执行。
对体检结论有异议者,可在知道体检结论起3个工作日内向教育局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针对有异议的项目进行复检,且只能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核由教育局组织实施。考核的重点是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缺额,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参加体检、接受考核。
六、公示与聘用及聘后管理
县教育局按照考试、体检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组织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教育局组织分配到单位,由受聘单位填写《张家界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表》和《张家界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新聘人员需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按岗位设置管理的相关要求,聘用在相应的岗位。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特别提示
㈠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试讲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试讲和体检。
㈡报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慈利教育网(http://www.cledu.com.cn/)、慈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zjjcl.gov.cn/)公告,敬请广大报考人员关注。
㈢请报考人员报名时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㈣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本次招聘政策由县人社局和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4--3368598(县人社局人事教育管理股)
0744--3237718(县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
《报名表,现情况考核表,教龄情况证明表》来源于慈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最近更新(2013年0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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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县人社局
慈利县教育局
201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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