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的规定,2名同志通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及考核程序,符合考试招聘条件,拟聘用为市特殊教育学校工作人员,现面向社会公示7天(2013年9月6日至2013年9月16日)。若有异议,请书面反映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0744—8281613(监察室)、8296957(事业管理科),过期不予受理。
2013年张家界市特殊教育学校拟聘用人员名单详情请登陆:http://www.zjjrs.gov.cn/govmach/rlsbj/2013090994945.shtml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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