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适龄青年朋友们: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命令,从2013年起,全国征兵时间统一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凡户籍在永寿的年满18至21周岁高中文化程度的男性青年,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学历证明,于6月25日至8月10日期间,到户口所在地的镇武装部报名。
初中文化程度的男青年也可报名。应届高中毕业的男青年可降低到17周岁,大专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可放宽到24周岁。今年刚被大学录取的学生在户籍地报名应征,批准入伍后保留入学资格,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并享受国家学费资助政策。征集对象的体格、政治条件参照国家征兵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部队待遇
(1)义务兵津贴:一年兵,500元∕月,6000元∕年,二年兵,600元∕月,7200元∕年;伙食费:18.6元∕日,13578元∕两年;两年共发约37种服装,折合8600元。
(2)义务兵复员费:包括退伍金,4500元∕年,两年9000元;退伍补助费2000—3000元;医疗保险等2000元。共计约1.3万元。边远地区义务兵复员费标准更高。
(3)士官月工资:内地士官:下士2200元左右,中士2800元左右,上士3500元左右。
边远地区士官:下士4400元左右,中士5600元左右,上士6900元左右。
(4)士官复员费:内地士官复员费,下士服役满5年共计约6万元;中士共计约10万元;上士共计约17万元。边远地区士官复员费标准更高。
地方优抚
(1)家属优待金: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不低于我县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2倍,去年为7600元,两年合计1.52万元;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不低于我县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去年为2.1万元,两年合计4.2万元。同时,随着社会发展,城乡差别将逐步取消,实行城乡一体的优抚标准。
(2)就业补助金: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政府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金。2012年,我县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经济补助金约1.5万元。普通士官在领取义务兵自主就业补助金的基础上,再根据士官本期服役年限,每一年按照义务兵经济补助金的5%增发。直招士官根据士官本期服役年限,每一年按照义务兵经济补助金的5%领取。
(3)高原补助金:到西藏等地区服役的高原条件兵,在发给其家属优待金的基础上,每人再给予一次性奖励金1万元。
义务兵待遇总计当兵两年,部队发给个人津贴费约1.32万元,复员费约1.3万元;地方政府发给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约1.5万元,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约1.52万元,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约4.2万元。
军地总计发给农村入伍的战士个人家庭现金约为5.64万元,发给城镇入伍的战士个人家庭现金约为8.32万元。边远地区义务兵待遇标准更高。
大学生当兵优惠政策大学生应征入伍除享受普通青年入伍的优待外,还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补偿学费。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大学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最高金额为6000元。
(2)优先选学技术。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优先选学技术,安排到技术岗位。
(3)优先选取士官。对符合士官选取条件的大学生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选取士官,本人自愿的,中级士官可保留至服现役满16年的最高服役年限。
(4)优先报考军队院校。专科毕业生,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的招生考试,学制2年。参加优秀士兵保送上军校,同等条件下优先,年龄放宽1岁。
(5)优先提干。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入伍一年半以上,三本毕业的还应当担任班长(副班长)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被评为训练标兵,表现优秀的,可直接选拔为军官。
(6)考研升学优惠。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干警招录考试、硕士研究生考试、专升本、招工等,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加分优惠政策或优先录取。
安置政策
服役满12年的士官和获平时二等功、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兵,退出现役后,由政府安排工作。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退役士兵,按照有关规定发给就业补助金、享受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和创业扶持等各项优惠政策。
咨询电话:37665886
永寿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一三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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