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扬州市政府公职律师招聘简章
来源:扬州人才市场网 阅读:6390 次 日期:2013-03-28 17:28:52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2013年扬州市政府公职律师招聘简章”,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为完善政府决策机制,推进依法行政,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公职律师2名,专职从事政府法律事务。

一、报名条件

报名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同时具备三年以上法律相关工作经历。3、具有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学位。4、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核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1、报名时间:2013年4月1日至2013年4月20日,每天9:00—17:00;2、报名方式:报名者通过扬州司法行政网(www.yzsfj.gov.cn)下载报名表,并如实填写。扬州本地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张,直接至扬州市司法局(扬州市文昌中路460号)105室报名。外地报名者可通过E-mail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发送至扬州市司法局公职律师办公室电子邮箱(yzlx8408@sina.com),同时将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和身份证、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邮寄至扬州市司法局(公职律师办公室,邮编:225002),待考核考察时提供原件。3、报名咨询电话:0514-8732352513705270001。

(二)考核。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通知其参加考核,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三)体检和考察。根据考核成绩,按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专门组织综合考察。(四)公示和聘用。考察合格者,作为拟聘用人选在扬州司法行政网(www.yzsfj.gov.cn)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如被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存有人事关系的,由其自行处理。

三、聘用待遇

政府公职律师实行聘用制,聘期为四年,期满后双方可协商续聘。被聘用人员作为政府雇员,其工资待遇协议确定,初次聘用年薪为人民币120000元,年终根据工作业绩给与适当的考核奖励,同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四、本次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4-87345097

五、本简章由扬州市公职律师办公室负责解释。

扬州市司法局

2013年3月26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聘网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易贤网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