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自考考生:
全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在2013年1月12日至13日(周六、日)举行,我院考生报名人数173人,总科次309科。为做好本次考试的各项工作,保证考试的安全、顺利进行,特作如下通知请遵照执行。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坚持考试的公平、公正,杜绝违纪、作弊、替考等事件的发生,确保国家教育考试的严肃性、规范性。考生务必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以诚信考试为荣。
二、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缺一不得进入考场。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接收功能、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电子表等)以及书籍资料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根据教育部新规定:“凡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凡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即认定为考试作弊。凡认定考试作弊的,该考生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其处罚结果将在教育考试网上公布,处罚通报寄往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
三、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按顺序答题,如前面的题目暂不作答时,应先把前面题目的大题号写在相应的位置上,预留答题区域,待后面的题目完成后返回该答题区域答题。
2、考前证件遗失须办理证明,如身份证遗失,带本人照片到学校自考办办理证明;如准考证遗失,可到学校自考办补办临时准考证。考试只能带0.5mm黑色签字笔、橡皮擦和2B铅笔(特殊课程按规定携带)。
3、考生领到考试座签后,请提前熟悉各堂考试考点位置及交通路线,提前到达考点,以免延时误考。考试期间务必保证人身安全,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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