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结构,促进教育公平,确保考试安全,市教育考试院决定自2016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结束后,自考室内设计(专科)、视觉传达设计(专科)、数字媒体艺术(专科)、美术教育(独本)、环境艺术设计(独本)、视觉传达设计(独本)、数字媒体艺术(独本)等7个专业(含相关衔接考试专业)停止新生报考。自2019年起,不再办理上述专业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