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科技大学2021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公告
太原科技大学是新中国第一所重型机械本科院校,2016年入选教育部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1952年,学校前身山西省机械制造工业学校创建,近代中国机械工业奠基人、中国内燃机研制先驱支秉渊先生出任校长。1953年学校划归中央第一机械工业部。1955年长春汽校、汉口机器制造学校锻冲专业并入。1960年更名为太原重型机械学院。1965年大连工学院、沈阳机电学院起重输送机械专业并入。1998年改为省部共建、省管为主。2004年更名为太原科技大学。
因工作需要,学校现面向社会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9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突出重点、突出高端、优中选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2021年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博士毕业生应聘参照太原科技大学网站《太原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中的程序进行。
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太原科技大学2021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岗位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7月6日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岗位及计划安排
招聘岗位为专技岗位,招聘硕士研究生9人,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岗位条件见《太原科技大学2021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
1.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2日8:00至14日18:00,请登录太原科技大学2021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报名系统报名。
报名要求:每人限报1个岗位。
咨询电话:0351-6998299,联系人:安老师。
2.报名时需提交资料(扫描为PDF文件上传到系统,文件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文件内容):(1)《太原科技大学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报名表》;(2)身份证;(3)学历、学位证书。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年毕业生须提供在读证明(包含入学时间和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专业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公章)、对本科专业有要求的,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5)2019年、2020年毕业的须提供档案保管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6)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提供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7)退役军人报考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二)资格审查
学校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收到的应聘者报名信息按照招聘条件逐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责任到人,并严格执行初审、复审二次审查办法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留学人员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通过学校网站公布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应聘岗位和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等。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复审安排另行通知。
(三)招聘方式
学校成立考核专家组实施招聘,人数一般为5-9人,太原科技大学及省教育厅的专家人数最多为1人,组长由外聘专家担任。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达5:1,直接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考核内容主要以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为主。
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5:1及以上,采取笔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笔试成绩×60%+考核成绩×40%,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内容为本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根据岗位拟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不达3:1比例的按实际人员确定考核人选。
笔试成绩、考核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学校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面试考核,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笔试和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太原科技大学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太原科技大学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校、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学校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根据报考比例和实际情况按考试总成绩顺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学校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工作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附件:1.太原科技大学2021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岗位表.xls
太原科技大学
2021年7月6日
来源:http://rst.shanxi.gov.cn/ztzl/zpxx/szsydwzpgg/202107/t20210707_2122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