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聘公告(第二批次)
来源:江苏省人社厅网站 阅读:2143 次 日期:2020-12-04 17:4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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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次)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格致路30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岗招聘、分类管理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在核准的岗位总量内,按照专业技术岗的具体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分类管理,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公正公开、择优录用,做到公开招聘信息,公开招聘过程,公开招聘结果。

(三)坚持科学设置、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学校科学设置招聘条件,认真研究招聘方式,力保考试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专业化和公信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工作。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不超45周岁(即197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0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06月30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12月7日9:00-2021年2月25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2月7日9:00-2021年2月26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0年12月7日9:00-2021年2月28日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0年12月7日9:00-2021年2月28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 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考核方式和实施办法

(一)考核前,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 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二)考核方式为:试讲、面试

1.考核按照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办法执行。考核分为院部考核和学校考核两个步骤。通过院部考核人员统一参加学校考核。考核办法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2.院部考核方式为试讲,学校考核方式为面试。

3.试讲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做出评价,同时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试讲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试讲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4.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5.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试讲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三)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聘用

(一)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二)学校对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和学校官网上同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学历学位、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不能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2.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者;

3.有工作单位人员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出具原单位同意调出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6176916

联系人:王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海事职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6176107

联系人:张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 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1.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 025-83230723。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2月4日

岗位表.xlsx

信息来源: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0/12/4/art_78506_9592138.html

更多信息请查看江苏省教师招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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