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淮安市人社局网站 阅读:1829 次 日期:2020-11-24 10:3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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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我区卫生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充实医疗卫生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洪泽区委、区政府同意,并报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要求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0年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30日至2002年12月2日期间出生),取得相应岗位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4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6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执行(计算方法同上)。

3.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的人员)。其中: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0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并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日)前取得《岗位表》中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本次招聘岗位代码为08、13、20、30、31、32、33的岗位面向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

4.应聘人员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岗位表》收入的,须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实际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并报洪泽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5.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按周年计算。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7.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8.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为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与资格初审的方式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  

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

(http://rsj.huaian.gov.cn/col/4729_463783/index.html)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11月30日9:00-12月2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1月30日9:00-12月3日16∶00。

缴费时间:2020年11月30日9:00-12月4日16∶00。

【友情提醒】12月2日16:00后系统不再接受新报考人员的报名,不再接受已报考人员修改信息,不再接受资格初审不通过人员改报其他职位,考虑到报名和资格初审之间有时间差,请报考人员尽早报名、尽快缴费并及时关注审核结果和缴费状态。

2.报名与资格初审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由洪泽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后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方视为报名成功。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0年12月7日9:00—12:00。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前,须认真阅读《2020年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应聘人员承诺书》,见附件2)。

时间:2020年12月10日9:00-12月12日16:00。

网址: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

(http://rsj.huaian.gov.cn/col/4729_463783/index.html)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7-83668563。

4.注意事项: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应聘的考生须出示“苏康码”绿码。对持“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时,按要求主动测量体温,必须佩戴口罩,排队等候时前后相隔必须大于1米以上,有序进入考点,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面试等环节均按此疫情防控要求进行)。

(二)笔试

1.笔试内容:报名成功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2.笔试时间:2020年12月13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应聘人员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洪泽区政府网站公布。(http://www.hongze.gov.cn/)

5.洪泽区人民医院岗位代码为01-08的岗位、中医院岗位代码为20-22的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不足相应岗位拟招聘人数5倍(含)的,免除笔试环节。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若进入拟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面试相关事项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

(1)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2)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其他要求(以下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①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②在职在编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③在职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档案托管证明;④待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档案托管证明。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提供虚假信息、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或明确表示放弃的拟参加面试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拟参加面试范围人选)。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洪泽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洪泽区政府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面试形式:面试采用专业化面试方式,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4.总成绩计算和公布:

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含笔试、面试成绩)在洪泽区政府网站公布。

(四)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应聘同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下同),并在洪泽区政府网站公布。

体检由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等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谋择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洪泽区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信息公开与咨询

(一)应聘人员对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时,请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517-80921005

报名咨询时间: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

(二)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可登录以下网站查询:

洪泽区政府网(http://www.hongze.gov.cn)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0517-87222858

洪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7-87211901

洪泽区纪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 0517-87229836

政策咨询电话:

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0517-80921005

本公告由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2020年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xls

2.2020年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应聘人员承诺书.docx

3.同意报考证明.doc

4.档案托管证明.doc

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健康系统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0年11月23日

信息来源:http://rsj.huaian.gov.cn/col/4588_227787/art/202011/1606124556371X21JMVF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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