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区教育发展需求,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10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在考试、考察基础上面向社会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2018年拟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100名:高中(职高)教师20人,初中教师20人,小学教师60人。具体各层次学科岗位招聘计划见附表。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1、高中(职高)教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的毕业生(不含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专接本毕业生)。依据冀人社规【2016】1号文件,其中汽车维修岗位学历条件可放宽到取得人社部门颁发的中级以上汽修类技能证书的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未就业毕业生。
2、初中教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的毕业生(含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专接本毕业生)。
3、小学教师: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的毕业生(含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专接本毕业生;不限户籍);具有邯郸市户籍的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未就业的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良好职业道德;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学兼优;
3、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需要;
4、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限定为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高中、初中和小学岗位: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格种类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高一级的教师资格可申报低一级的岗位;持有初中教育和小学教育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报考初中和小学任意学科岗位;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只能报考小学学前教育岗位。
6、职高教师岗位分为文化教学学科岗位(英语、计算机等)和专业教学急需学科岗位(汽车维修、电子商务、物流等)。职高教师文化教学学科岗位:要求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或同等及以上相应资格种类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职高教师专业教学急需学科岗位:不做教师资格证要求,但毕业证专业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
7、现役军人不能报考本次招聘。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辞退公职的人员(通过档案审核认定或举报查实);
(2)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报名办法
报名时分学段层次按学科岗位类别报名。
1、发布公告
2018年7月27日至8月2日,在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10、总成绩 =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1、不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
依据同一层次同一学科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和进入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人员。高中、初中、小学岗位规定比例内同一学科岗位的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选: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较高者、身份证出生日期较早者。职高岗位规定比例内同一学科岗位的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选:笔试成绩较高者、具有教师资格证者、学历较高者、身份证出生日期较早者。2018年8月23日,考生的面试成绩、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确定的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一并在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三)体检
1、体检时间:2018年8月25日。
2、体检工作由区公开招(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派专人具体组织实施。
3、体检医院临时指定,提前封闭。体检医生须签订体检工作责任状。
4、体检标准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5、体检集合地点、体检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于2018年8月23日在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6、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体检费考生自理。
7、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依据报考同一层次同一学科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8、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四)考察
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拟参加考察人员务于2018年8月26日-8月28日将本人人事档案送至肥乡区教体局档案室,需出具调档函的,由教体局出具。8月29日,由肥乡区人社局和教体局组织人员对参加考察人员的个人档案进行审核。考察合格的参加体检。
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招聘资格出现参加体检名额空缺时,按照报考同一层次同一学科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8月30日至9月5日共计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取消招聘资格,一律不再递补。
(六)选择学校
各岗位拟聘用人员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报考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学校。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以下顺序确定选择学校先后顺序:
1、笔试成绩较高的人员优先选择学校;
2、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学历层次确定选择学校先后顺序(顺序为毕业研究生、直本毕业生、专接本毕业生、专科毕业生)。
七、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根据所查结果确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进行聘用。
本次招聘的教师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被聘用人员实行“购买服务、公司管理、学校使用”的合同管理模式。被聘用人员与劳务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派至学校。被聘用人员每三年签订一次聘用合同。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合格且岗位需要,可连聘连任。首次聘用期内含一年试用期。被聘用被聘用人员聘期内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结合聘用人员劳务派遣身份,比照在编在岗同类公办教师,享受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待遇。试用期内执行国家规定的见习期工资标准。上岗时间为2018年9月1日,由所在学校组织进行岗前跟岗培训和日常考核。
八、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考试准考证、未参加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和选择学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始终,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九、本方案解释权归肥乡区公开招(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区公开招(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可以调整招聘程序和招聘环节时间安排。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