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2018年石家庄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小学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小学教师60人:语文15人、数学15人、英语6人、体育10人、美术4人、音乐4人,信息技术6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15日至2000年7月15日期间),要求石家庄所辖县(市、区)户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师职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3.所报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被聘用人员服从分配,最低服务期限五年。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此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网址: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
报名时间:7月15日9:00 至 7月21日17:00
缴费时间:7月15日9:00 至 7月22日17: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招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网上支付。考生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考务费的支付。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二)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要达到1:3以上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不可再补报其他岗位。取消及减少岗位人数的通知公告会于7月23日公布于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站,请广大考生适时上网查询。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7月25日9:00至7月27日17:00登录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地点在石家庄市区,具体考点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7月28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本次考试在石家庄市区设置考场。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理论》(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3.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依岗位由高分至低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4.7月30日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考生可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站查询。
(二)资格复审
8月1日至8月2日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地点:河北诺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服务大厅(汾河道63号)。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笔试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学历毕业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提供《三方协议》)、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已签定工作协议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调动或同意解除工作协议证明;2寸照片1张(同笔试准考证)。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若有自动放弃或取消应聘资格的,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三)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8月8日9:00至8月10日17:00止,登录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时间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四)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依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站公布。考生考试的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1.笔试成绩高者;2.烈士子女或配偶;3.学历(学位)较高者;4.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五)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
(七)聘用审批
对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公布名单并公示7天。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石家庄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调动、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有关事项
1.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资料全程进行严格审查,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聘用资格。
2.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聘用的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60分以上),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依次予以递补,公示结束以后不再进行递补。递补时限有效期为公布招聘录用结果后两个月以内。
3.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4.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5.聘用人员在已确定的招聘岗位工作,五年内不允许流动,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的,将依据《教师法》及有关政策、法规顶格处理。
6.此方案由石家庄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石家庄高新区社会发展局负责解释。
六、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工作由石家庄高新区纪工委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 85093202、85962555
举报电话: 85095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