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2018年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笔试工作已于2018年7月7日上午结束,现将笔试成绩公布。按《招聘公告》要求,分别按照招聘岗位(学科)计划1:2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及面试程序。
复审有关注意事项:
一、复审时间:2018年7月11日至1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二、地点:清苑区教育局
三、复审时考生须提供: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身份证不能体现保定市、定州市、雄安新区原籍的须提供乡、村两级证明。
2、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有效的教师资格面试合格证,且于2019年2月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8年毕业生毕业证书未下发的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历、就业协议书等证明;清苑区公办学校任教的顶岗教师非全日制普通类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须提供所在顶岗学校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校长签字的证明材料及全日制中专、职中或高中毕业证。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
清苑区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18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