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儿童医院建于1954年, 是继京、津、沪后新中国的第四所儿童医院。是全国百佳医院,是武汉市最早通过三级甲等医院的专科医院,先后获得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卫生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全省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省最佳文明单位、武汉市文明品牌医院,武汉市“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称号。
因工作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助理护士(劳务派遣)若干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助理护士若干名
二、岗位职责
1、负责患者就诊服务指导、分流及指引、前台接待的综合服务;2、协助护士完成相关护理工作。
三、任职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医疗服务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既往无违法违纪行为,愿意到我院工作并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2、年龄40周岁以下, 中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
3、擅长与人沟通,有亲和力,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和耐心;
4、有医院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薪酬福利
正式录用后,缴纳社保后月薪 2500元以上。
五、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即日起至2018年6月19日下午17:00将《个人简历》(见附件1)及《报名表》(见附件2),以及本人近期清晰生活照、身份证、学历证一并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至3389202963@qq.com(大小不超过5mb),附件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岗位+姓名”,如:儿童医院+助理护士+张杰,请务必按照规定格式命名,否则简历不能被收取,请勿重复投递简历。
六、初审
工作人员将根据岗位任职要求对应聘者的简历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电话通知初审通过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待定)。报名时所提交信息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资格。
七、面试
面试工作主要由武汉儿童医院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各位应聘人员保持电话通畅,注意接听电话通知。
八、体检及聘用
1、拟入职人员须统一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如本次入围的拟聘人员中出现本人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者不按规定项目体检等情况,不予聘用。
2、凡经录用,办理入职手续,与武汉人才市场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社会保险。在试用期内进行试用,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否则不予录用。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
(1)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职或者解聘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组织或参与色情、吸毒、赌博等违法活动,受到行政拘留、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等处理的;
(4)涉嫌犯罪的;
(5)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因犯罪由检、法机关分别作出不起诉、免予刑事处罚决定的;
(6)参加邪教等其他非法组织的;
(7)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九、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27-83889930杜老师(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
武汉儿童医院 武汉市妇幼保健院
武汉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