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安排至盐城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二、招聘条件
1、男性,年龄在22周岁以上(1996年2月1日前出生),38周岁以下(1980年1月31日后出生),高中以上学历;
2、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身高1.70米以上;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不宜在公安机关工作的情况;
4、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有较好的思想品德,有较强的责任心,有吃苦耐劳精神。
符合上述条件的党员、退伍军人和大专以上学历者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应聘人员于2月28日至3月9日到盐城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综合科104办公室(人民北路9号)报名。周六、周日不接待报名。
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退伍军人或驾驶员还须携带退伍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
2、体能测试、面试
对应聘人员进行体能测试和面试。体能测评项目为10×4往返跑、100米跑、仰卧起坐、俯卧撑和立定跳远(任选3项)。
体能测评、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
根据体能测试和面试结果,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4、考察录用
由用人单位组织审查考核,择优录用。
5、工资待遇及管理
录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务关系,按月发放工资。巡特警支队负责管理和考核。月工资人民币2600元左右(加班费等另算),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发放服装。根据工作需要,录用人员实行集中食宿(免费)、统一管理。
巡特警支队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8705113868、13515137718。
盐城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