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国家、自治区关于少数民族地区加强双语教育的政策需求,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教育惠民“一号工程”,全力提升我县“国家通用语言”教学能力建设,解决我县师资短缺问题,同时为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提供便利,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经阿克陶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拟面向疆外公开招聘教师,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和对象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自愿、服从分配”的招聘原则。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应届、往届中专、大专及本科师范类毕业生或符合相应招聘岗位要求的全日制非师范类毕业生(男女不限、户籍不限、民族不限),3月份到岗300人(招录往届生);9月份到岗1293人,共计1593人。
二、招聘条件
吸引疆外中专以上师范类院校、综合院校师范专业的毕业生来阿克陶县就业。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政治觉悟高,热爱祖国、品行端正,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二)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五官端正,身高要求为:男性165cm及以上,女性155cm及以上,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等相关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四)已取得或2018年7月底前能取得毕业证;
(五)应聘幼儿园教师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高中教师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应、历届毕业生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历届毕业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在上岗后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
(七)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少数民族mhk等级须达到三级乙等及以上。
(八)持有学前教育阶段教师资格证人员不得报考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岗位。在幼儿园、中小学岗位中,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不得报考高学段的岗位。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斗争中,认识含混、态度暧昧,参与民族分裂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6.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等其他非法组织的;
7.有过吸毒史的;
8.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参与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曾被判刑或者劳动教养的;
9.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犯罪嫌疑正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或者有“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成员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教师行业的。
七、招聘时间、地点
(一)
1.时间:2017年12月14日-15日
2.地点:重庆幼儿师专
(二)
1.时间:2017年12月17日-19日
2.地点:鞍山师范学院
(三)
1.时间:2017年12月20日-22日
2.地点:沈阳师范大学
(四)
1.时间:2017年12月23日
2.地点: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五)
1.时间:2017年12月25日-26日
2.地点:铁岭师专
(六)
1.时间:2018年12月28日-30日
2.地点:吉林师范大学、北华大学
八、招聘小组成员
政策咨询:阿克陶县教育局人事科
电 话:0908-5729301、0908-5729300
阿克陶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17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