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人才储备,引导和鼓励农村优秀青年人才进入村级干部队伍,根据《靖江市村干部队伍雁阵培育计划(2017-2019)》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部分村(含涉农社区)年轻干部苗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村年轻干部苗子涉及8个镇(园区、办事处)、30个村(社区),计划选聘31人。具体选聘单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靖江市2017年公开选聘村年轻干部苗子信息简介表》(附件1)。
二、选聘条件
1. 具有靖江市户籍或为靖江市生源;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 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服务群众有感情、发展富民有本事、作风行为有正气,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4. 年龄在20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1985年11月22日至1997年11月23日期间出生),致富能人、乡土人才等比较成熟的人员可放宽至37周岁(1980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
5. 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6. 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农村工作环境;
7. 具备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8. 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本科以上学历优先。
三、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聘工作由相关镇(园区、办事处)党(工)委具体负责实施,一般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综合考查、体检、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各镇(园区、办事处)党(工)委可结合实际增加选聘程序。
1. 报名。本次招聘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应携带《靖江市2017年公开选聘村年轻干部苗子报名表》(附件2),本人1寸近期红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等有效证件以及岗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各相关镇(园区、办事处)党(工)委组织科报名。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23日—2017年11月30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补报。
2. 资格初审。由相关镇(园区、办事处)组建选聘工作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选聘条件的,各审查小组应在规定时间内联系通知报名人员进入考查环节。
3. 综合考查。采用面谈形式,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综合考查。考查时间、地点由各相关镇(园区、办事处)另行通知。
4. 体检。按各岗位选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89号)执行。体检时间由各相关镇(园区、办事处)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参加该岗位面谈的考生中按照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 公示与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和各相关镇(园区、办事处)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无异议的,各相关镇(园区、办事处)组织用人单位与其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不再递补。试用期满后进行专项考核,具体时间及考核办法由各相关镇(园区、办事处)制定。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再聘用。本次公开选聘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其本人负责。
四、培养管理
1. 新聘用人员由相关镇(园区、办事处)和用人单位负责培养管理,必须到村到岗,参与村级日常工作。
2. 各相关镇(园区、办事处)根据年轻干部苗子特点,着眼于培养合格的村干部,强化基础性培训,突出基本修养教育、基本常识教育、基本能力教育,提高其综合素质和能力。
五、有关待遇
试用期及正式聘用后的有关待遇,按各相关镇(园区、办事处)规定标准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并接受市委组织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23-89181511(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七、本简章由靖江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9181515(市委组织部组织科)
指定网站:www.jsjjdj.gov.cn(靖江党建网)
中共靖江市委组织部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