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东省湛江市党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共湛江市委党校网 阅读:1849 次 日期:2012-07-16 14:56:17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2012年广东省湛江市党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各县(市、区)分校,各教研室:

根据湛江市人事局《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湛人社【2012】344号)和广东省委党校人事处《关于2012年党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对我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

1、我校受理评审全市党校教师讲师资格的学科或专业有:经济、中文、政治(含哲学、科社、法律、党建等专业)。

2、评审条件及政策按照《广东省党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粤人职[1999]25号)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119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3、有关送审的材料及材料报表的填写要求,参照省委党校人事处《关于2012年党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进行。申报材料的时效均截止于今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论文、职称外语考试、计算机模块考试合格证、学历(学位)证等,不作为今年评审的有效材料。

4、县(市、区)分校教师申报评审,其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分校人事部门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审核并盖章(签名)确认。同时,申报者所在分校须按照省委党校人事处《关于2012年党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规定,对申报者提交的申报评审材料进行公示,保证材料的真实和准确。申报者须一并提交在现工作单位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复印件一律无效),以及由所在分校出具的非公务员或非参公人员身份证明。凡送审的申报材料,由所在分校密封加盖骑缝章,经所在县(市、区)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我校人事科。

5、我校教师申报评审,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教研室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将个人申请书和申报材料报送人事科。

6、受理申报时间为10月20日至30日(节假日不办公),联系人周主任、林主任,联系电话3186860。逾期申报、邮寄材料和补充材料的,均不予受理。

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送评

1、我校教师申报高级教授、副教授资格,有关工作按省委党校人事处《关于2012年党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执行。

2、教师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教研室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将个人申请书和申报材料于8月25日前报送人事科。

三、其他事项

1、评审收费标准,按省人社厅及物价局有关规定收费:高级评审费580元,中级评审费450元,论文鉴定费200元。

2、评审获得通过的人员名单,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将在省委党校网站和我校公告栏公示(约今年12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将适时在我校网站公示,并由我校人事科传真到通过人员所在分校公示。评审工作完成后,领回申报材料的有关事项,另行电话通知。

3、粤人职[1999]25号、粤人社发【2012】119号和省委党校人事处《关于2012年党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和有关材料报表,可在省委党校网站人事处网页查阅和下载,网址为:http://www.gddx.gov.cn/bxwz/rsc/index.html。

中共湛江市委党校人事科

2012年7月13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广东省教师资格考试网

更多信息请查看广东省教师资格证考试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

  • 报班类型
  • 姓名
  • 手机号
  • 验证码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099533/13759567129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易贤网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