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鲁办发电〔2017〕44号)精神,切实做好退役士兵的就业安置工作,经与全市各级各类企业积极沟通协调,决定举办退役士兵专场招聘洽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时间
8月16日、8月23日、8月30日
二、举办地点
市人力资源市场(善国北路38号)
三、有关要求
1、各招聘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针对未就业退役士兵的实际,积极挖掘潜能,开发更多适合退役士兵特点的工作岗位,并在招聘活动中优先录用。
2、未就业的退役士兵要珍惜机会,理性看待个人技能、学历、年龄和企业对技能人才的招用工要求,秉持“先就业、后择业”的职业理念,挑选相对适合自己的岗位,尽快实现稳定就业。
3、企业在录用退役士兵后,要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强化岗前培训,认真落实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政策,确保退役士兵招得来、留得住。
市军队退役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政策落实工作专班办公室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