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化工大学自主招生入围考生名单公示
来源:北京化工大学 阅读:7023 次 日期:2017-06-29 11:32:27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2017年北京化工大学自主招生入围考生名单公示”,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北京化工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相关规定,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将认定获得北京化工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17年6月22日到2017年6月29日。入选考生也将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进行公示。

考生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及时向我校反馈,可以通过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进行反馈。

招办反馈电话:010-64435706;传真:010-64414824。

纪检监察处电话:010-64434762;邮箱:jiwei@mail.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6月22日

注:

1、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 = 笔试成绩(满分300分)* 0.7 + 面试成绩(满分300分)* 0.3

2、优惠政策:

(1)A档:除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外,A档入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应达到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40分(江苏省20分)以内,但不得低于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由我校审查、录取。我校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第一批次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2)B档:除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外,B档入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应达到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20分(江苏省10分)以内,但不得低于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由我校审查、录取。

(3)针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和浙江省:上海市入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应达到上海市自主招生录取控制参考线,由我校审查、录取;浙江省入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应分别达到浙江省自主招生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A档)、40分(B档),由我校审查、录取。

2017年北京化工大学自主招生入围考生名单公示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易贤网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