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测试在3月11日下午进行,考生应佩带号码布,持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于下午1:50前到达第二运动场西入口参加检录,未按时进行检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
2.凡在检录处三次点名不到者,按弃权处理。检录时间为径赛项目考前30分钟检录,运动员应在考场工作人员带领下,提前10分钟到达考点。田赛项目考前40分钟检录,考生应在考场工作人员带领下提前25分钟到达考点。
3.参加径赛项目测试的运动员,起跑若两次犯规,则取消本人的测试资格。
4.跳远项目,起跳板离沙坑距离为:跳远男、女均为3米;三级跳远男子为11米、女子为9米。
5.检录和测试过程全程摄像,测试结果现场公示。
6.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在检录和测试前后过程中,凡经查实考生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测试纪律之行为的,没收参加测试的相关证件,取消测试资格、测试成绩,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追究直接和相关的责任人的责任。
7.测试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颁布的《田径竞赛规则》,在测试中出现犯规,成绩无效。
8.凡参加径赛项目男、女100米、200米、100米栏、110米栏测试的运动员,初测成绩达到二级运动员标准后方可参加复测。凡参加田赛远度项目测试的运动员,每人测试三次,初测成绩达到二级运动员标准的运动员还有三次投、跳机会。复测名单在初测完后30分钟内在成绩公告栏内公布。获得复测资格的运动员可以选择是否参加复测。所有项目均取初测、复测中最好成绩为决定成绩。
9.男子跳高起跳高度为1.70米,女子跳高起跳高度为1.40米,每次升高5公分,男子1.80米,女子1.50米之后,每次升高3公分。
10.径赛项目使用电子计时成绩,并辅以人工计时,如电子计时设备故障时使用人工计时成绩。每一跑道由3名裁判员计时。径赛成绩在测试后立即公布,并由运动员签字确认。
11.田赛远度项目使用人工测量的成绩。田赛成绩须运动员签字确认。
12.田径测试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