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经济学院招生专业计划编报工作通知
来源:湖北经济学院 阅读:974 次 日期:2017-03-06 09: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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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做好2017年招生组织工作,落实好年度招生计划,现就2017年本科专业招生计划编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计划编报基本原则

1、合理编报计划。各学院本科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应根据本学院“十三五”学科建设规划、现有办学条件、社会需求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各学院规模与去年持平,若有新增本科专业,将调减其它专业招生计划。

2、优化专业结构。各学院应结合自身实际,合理调整招生专业和专业招生计划,暂停招生专业或增减招生计划,都要与本学科学科专业建设的需要统筹考虑,使招生计划与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工作相协调。

3、坚持市场导向。以市场为导向,充分考虑社会需求和人才市场需求变化趋势,参照往年各专业志愿报考率、新生报到率、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合理增减招生计划,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的关系,促进专业招生、人才培养与就业的良性循环。

4、规范专业设置。拟纳入2017年招生的专业应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置备案的专业,根据我校目前招生计划的规模,尽量减少挂专业方向招生,确需按专业方向招生的,应经教务处审核并报省教育厅备案,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得增设专业方向。提倡以学院为单位稳步实施大类招生,缓解部分专业报考不平衡的矛盾。

二、计划编报基本要求

1、计划编报。严格按照附件一格式和要求编报专业招生计划。对专业招生有特殊要求的,如招生科类、文理科比例、高考单科成绩要求等,务必备注说明。

2、学院、专业简介。各学院在编报专业招生计划的同时,还须编写学院介绍和专业简介。学院介绍包括本院系专业开设情况、师资情况、学科建设、科研、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毕业生就业等基本情况;专业介绍包含“培养目标、主要课程、就业方向、授予学位”等内容(格式见附件二),特别是专业特色要详细表述。同时,各学院要切实加强院系网站建设,特别是院系相关学科建设、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方案等方面的内容,方便学生及家长查阅(可以参考招生办公室提供的2016年学院、专业介绍)。

3、报送办法。纸质文档(附件一、二)交招生办公室(行政楼A115室);电子表格以“学院简称+招生计划”为文件名,发送至电子信箱:25303094@qq.com,所有纸质文档须经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0日(附件二学院、专业简介可以提前准备,适当推迟报送(注:各学院学院简介、专业介绍可在2016年宣传资料内容上修改,2016年文字内容可由招生办公室提供。))。

联系电话:027-81973717

教务处(招生办室)

二〇一七年三月六日

附件一:2017年分专业招生计划申报表

附件二:学院简介、专业介绍样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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