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部署促进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让困难家庭孩子拥有美好未来,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正案(草案)》。
我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儿童约4000万,健康、教育水平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为了贫困地区下一代的成长,把贫困地区孩子培养出来,从根本上扶贫,出台了《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
【标准表述】
近年来农村生源在重点大学所占比例逐年下降。北京大学的农村学生所占比例从三成降至一成,清华大学2010级农村生源,也仅占17%。在这个意义上,加强对于贫困地区儿童的成长关爱,是一种托底性的深度扶贫,抓住了致贫现象的关键。
贫困家庭的儿童成长问题,本质上就是人的成长问题。对于绝大多数贫困家庭来说,孩子能否健康成长,能否拥有正常的社会上升通道,都是家庭能否摆脱贫困状态的一个重要因素甚至是决定因素。抓住贫困的这一实质问题,也就把握住了解决贫困问题的钥匙。在根本上,贫困地区的发展,一方面是受制于权利的缺陷,一方面是发展机会的欠缺。而这两者归根到一点,即是人的健康成长、合理上升的问题。当贫困地区的儿童成长与发展,有了公平和有保障的制度支撑,致贫的土壤自会得以消解。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享有人生“出彩”的平等权利,也借机开启我们的“深度扶贫”与“智力扶贫”模式。
【具体措施】
关爱贫困地区困难家庭儿童健康成长,要坚持政府直接提供和购买服务相结合,发挥市场力量,动员社会参与,以健康和教育为重点,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农村困难家庭儿童给予从出生开始到义务教育结束的关怀和保障。
充分发挥市场力量与社会组织的参与作用。民间公益较之于统一性的社会保障,更具灵活性,且能够发挥自身的社会号召力吸引更多的公益组织与公益人士参与,实现公益效应的扩散与复制。但是,在实际过程中,源于资源以及组织登记等方面的限制,目前的公益组织的发展还不够强大,所以,在贫困儿童的扶持上,相关部门也应该为社会公益组织的参与提供更多的资源与政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