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育心理学考试要点第三章 学习的基本理论
来源:云南培训认证网 阅读:11576 次 日期:2008-10-14 13:28:43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中学教育心理学考试要点第三章 学习的基本理论”,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一、学习的实质与特征

(一)学习的实质、特性与类型(一般掌握)

1.学习的心理实质

学习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学习指人和动物在生活过程中,凭借经验而产生的行为或行为潜能的相对持久的变化。

这一定义首先说明,学习表现为行为或行为潜能的变化。第二,学习所引起的行为或行为潜能的变化是相对持久的。第三,学习是由反复经验而引起的。

2.人类学习和学生的学习

2.加涅的学习结果分类

主要包括:①智慧学习;②认知策略;③言语信息;④动作技能;⑤态度。

3.我国心理学家的学习分类

我国教育心理学家主张把学生的学习分为知识的学习、技能的学习和行为规范的学习三类。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

  • 报班类型
  • 姓名
  • 手机号
  • 验证码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099533/13759567129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易贤网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