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对象
根据云南省“特岗教师”招聘笔试成绩,按岗位数与考生比为1:1.2,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即为面试对象。
二、面试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在隆阳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遵照“公平性原则、公正性原则、择优性原则”,开展面试工作。
面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教育局人事股,办公室具体负责面试考务工作。
三、面试的内容与组织形式
面试内容:采用现场问答方式,即由主考提问与讲课、说课有关的3个问题由考生现场口头作答,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教育能力潜质、教学基本功、口语表达、逻辑分析、仪容仪表、气质等。
评分办法:每组五个评委打分,五人的平均分为考生的最终成绩。评委打分为100分制,当场评分,现场公示。
组织形式:面试工作办公室从教育、人事、监察等单位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务组、监审组、考评组、后勤组四个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四、工作时间、地点与工作程序
1、8月1日公示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2、8月4日上午8:00-8:30统一在隆阳区教育局集中到指定医院体检。
3、8月5日上午公示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4、8月5日下午3:00在实验小学集中面试人员抽取面试顺序号。
5、8月6日7:30开始在实验小学按顺序进行面试。
五、纪律要求
1、通知时效。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发出面试及有关事宜的通知时限内,不能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招聘的资格。
2、面试过程中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统一安排指挥,不得携带一切通讯工具,不得由他人陪考、替考,凡不守纪律、出现舞弊行为或故意制造事端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3、工作人员、评委有直系亲属或子女参加面试的实行回避制度,在面试期间一律不得携带一切通讯工具,场内工作人员不得在场内随意走动,不准抽烟,不准交头接耳。招聘工作人员必须带头遵守招聘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保守机密,坚决杜绝不正之风。
4、整个招聘工作在区人事局的参与指导下和区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工作人员和应聘者不得以任何形式徇私、弄虚作假,如有发生将根据有关政策严肃处理。
5、工作人员统一安排作息,如果有事必须向办公室请假。作息时间:上午7:30~12:00 下午2:00~6:00。
6、面试设举报电话:2120812
隆阳区实施“特岗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