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和认定工作政策解答
来源:北京市教育考试院 阅读:1194 次 日期:2015-08-14 08:4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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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是什么?

在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总体要求下,以建设高素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队伍为宗旨,以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为导向,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职业准入制度,严把教师职业入口关,努力吸引优秀人才从教,不断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标准,改进考试内容,强化职业道德、心理素养、教育教学能力和教师专业发展潜质,改革考试形式,加强考试管理,完善考试评价,引导教师教育改革,建立统一的教师职业准入制度。

2.教师资格考试的原则与范围

教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坚持育人导向、能力导向、实践导向和专业化导向,坚持科学、公平、安全、规范的原则。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是教师职业准入的前提条件。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分别参加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

3.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是否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2015年9月1日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类专业学生,可持毕业证书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申请第二种类的教师资格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自2016年起执行)。试点工作启动后,即2015年9月1日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第二种类教师资格包括申请同学段不同学科的教师资格以及同学科不同学段的教师资格。(例如原认定了初中语文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初中英语教师资格;原认定了初中语文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高中语文教师资格。)

4.教师资格考试的命题依据和指定教材是什么?

命题依据是国家制定的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考生可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www.ntce.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按照教育部规定,教师资格考试没有指定教材。

5.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什么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具备符合申请相应学科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是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因此在报考条件中将“符合体检标准”加以强调。体检的材料将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现场受理环节时提供,考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现场受理之前半年内进行体检。

(4)申请人的户籍或人事关系其一在京。

(5)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高级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以上学历并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在京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其中大专在校学生须在毕业的学年度方可报考(即三年制大专在三年级报考,两年制大专在二年级报考)。

(6)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6.教师资格考试的程序和方式是什么?

符合考试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通过人员,可以报名参加面试,面试通过并符合认定申请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北京市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采用纸笔考试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式进行,包括抽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陈述)等环节。

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面试考试时间为20分钟。

7.考试的组织和实施

笔试一般在每年3月和11月各举行一次,面试一般在每年5月和12月各举行一次。

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发布统一考试标准、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时间。北京市教委全面负责北京市教师资格考试工作,北京教育考试院和北京教育学院分别负责笔试和面试的考务组织和有关考务工作的实施落实。

8.考试报名方式

在规定的报名日期之内考生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www.ntce.cn填写个人信息,并网上支付考试费用。准考证由考生自行上网打印。

9.教师资格考试主要考核什么内容?

笔试主要考查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所应具备的教育理念、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知识、科学文化素养、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拟任教学科领域的基本知识,教学设计实施评价的知识和方法,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主要考查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10.教师资格考试有哪些科目?

(1)笔试科目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和《保教知识与能力》2个科目;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个科目;

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和《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3个科目,其中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通用技术等16个学科;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普通高级中学的《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2个科目,《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的测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必要时进行笔试。

(2)面试科目

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分为语文、英语、社会、数学、科学、音乐、体育、美术;

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通用技术等16个学科。

报考面试时,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的面试科目须与笔试报考的科目三一致。

11.各科目主要考查哪些知识和能力?

“综合素质”主要考查教育理念、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文化素养以及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等。

“保教知识与能力”主要考查学前阶段的教育原理、学前儿童发展、生活指导、环境创设、游戏活动的指导、教育活动的组织与实施、评价等。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主要考查小学阶段的教育原理、学生指导、班级管理、学科知识、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

“教育知识与能力”主要考查中学阶段的教育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中学教学、中学生学习心理、中学德育、中学课程、中学生发展心理、中学生心理辅导、中学班级管理与教师心理等。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主要考查中学阶段相应学科的运用、设计、实施、评价的能力。考试大纲根据本学科的特点制定,基本包含学科知识、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和教学评价的内容。

12.考试成绩的确定、查询以及有效期等问题

国家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北京市教委确定面试成绩合格线。

考生在笔试和面试成绩公布后,可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考生笔试各科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方可报名参加面试。

13.如果报考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的教师资格考试,通过了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门课程,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没有通过,可否在有效期内改考其他科目?

可以。在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合格成绩的两年有效期内,考生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在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中选择不同科目参加考试。

14.考试改革后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政策和流程是否发生了变化?

考试改革之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提交的材料中,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证明由教育学(幼儿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幼儿心理学)的合格证书变更为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其他申请认定时所提交的材料不变。申请认定相应学段教师资格的受理部门和对应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定权限不变。

有关考试改革后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方面的具体规定将于2015年纳入试点前在北京市教师资格网(www.bjtcc.org.cn)公布。

15.2015年上半年我市还组织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工作吗?

2015年上半年,我市继续按照现有模式组织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工作。

16.对于改革前已经参加市教委组织的教育学(幼儿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幼儿心理学)两门课程考试,持有其中一门及以上课程合格成绩证书的人员如何过渡?

2015年下半年,本市将为改革前已经参加了市教委组织的教育学(幼儿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幼儿心理学)两门课程考试,并已获得其中一门及以上课程的合格成绩证书的人员举行补考。其中:

(1)持有两门课程考试合格成绩证书,未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或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环节未通过者,在2015年下半年仍可按照改革前的认定办法申请认定。

(2)持有一门课程考试合格成绩证书者,在2015年下半年将给予另一门课程一次补考机会,补考的形式同改革之前。补考通过后,在2015年下半年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认定办法同改革之前。

本过渡办法只在2015年下半年有效。自2016年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考试和认定工作一律按照教育部的改革要求执行。

过渡对象可以选择参加过渡办法,也可以选择参加改革后的考试与认定办法。选择参加改革后的考试与认定办法的人员,不再适用过渡办法。

自2016年起毕业的本科和专科毕业生必须参加改革后的教师资格考试,不适用本过渡办法。

17.持有改革前北京市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学前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学前心理学)的合格成绩证书能否转换为考试改革后的有关笔试科目证书?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的规定,不能转换。

18.如何进一步查询有关政策与要求的详细内容?

现阶段,考生可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了解教师资格考试改革的相关政策、信息。有关我市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工作和认定等信息将于2015年下半年纳入改革试点前在北京教育考试院(http://www.bjeea.cn/)和北京市教师资格网(http://www.bjtcc.org.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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