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淮安市淮阴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来源: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932 次 日期:2015-04-27 17:3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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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及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淮发〔2012〕22号)等文件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3名,其中面向研究生学历的高层次人才招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5年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执行(计算方法同上)。

5、须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专业类别划分按《2015年淮阴区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经区人社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在《目录》中所列专业相近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6、有户籍限制的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2015年5月17日16:00)前为淮安市户籍或为淮安市生源。

7、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现役军人、在读非201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通过网络进行,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harsks.com。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5月13日9:00-5月17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5月13日9:00-5月18日16:00;

缴费时间:2015年5月13日9:00-5月19日16: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笔试费100元/人)确认。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报名信息未审核或信息审核未通过的,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报名结束后,实际缴费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5年5月20日09:00—16:00。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 2015年5月28日—5月31日;

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www.harsks.com;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7-83671403。

(二)笔试

报名人员须统一参加笔试,报考学历条件为研究生的高层次人才岗位报名人数不足5人的免笔试。笔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教育岗位笔试科目:《教育学、心理学与专业素质》;卫生岗位笔试科目:《卫生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素质》。总分均为100分,卫生岗位6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他岗位5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 2015年5月31日上午:

9:00-11:00 《教育学、心理学与专业素质》

《卫生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素质》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在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1、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倍的,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应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在职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户籍要求的应聘人员还应提供户口簿(淮安生源考生提供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等相关证明。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2、免笔试岗位的已缴费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3、面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报考中职教师岗位的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报考其他教育岗位的面试采用模拟上课的方式;报考卫生岗位的面试采用专业化面试的方式。

4、参加面试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5、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面试。

6、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免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成绩计算环节均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下同)以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若因参加体检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并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含资格复查)。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报考教师岗位的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5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huaian.gov.cn)、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shyrsrc.com)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淮阴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一式四份),报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人事关系接转手续。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相关岗位聘用人员聘用后二年内未取得相关执业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考生另行择业。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区纪委、监察局:0517-84997708;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0517-80859763。

本公告由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0859861;

区教育局:0517-84936311;

区卫生局:0517-80835900。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517—83671403(市人事考试中心)。

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15年4月27日

附件:

1、2015年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2、2015年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更多信息请查看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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