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2015年申报教师资格公告
来源:红河州教育局 阅读:1806 次 日期:2015-03-24 16:5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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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红河州认定教师资格从4月15日开始到6月30日结束,现将申报教师资格的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网络申报相关事宜

1.申报时间:2015年4月15日至5月7日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程序:

(1)申报人员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说明;

(2)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注册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照;

(3)在认定机构指定的时间内到确认现场进行信息确认,并查验身份证、学历证、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原件,提交身份证、学历证和相关合格证复印件,体检表、思想品德鉴定表等申请材料;

(4)认定机构审核申请人材料合格后进行网络认定;

(5)认定机构公布认定结果,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3.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5月5日至5月12日(周末正常休息)。

4.现场确认地点:申报人员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教育局指定的确认地点确认(联系电话及具体确认地点见附表)。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教师资格必须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

2.申报教师资格人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

(4)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材料;

(5)非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的申报人员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即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表;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员必须在2015年4月15日至5月7日通过网络提交申报的相关信息(包括上传个人证件照);未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提交个人信息的申报人员不能进行现场确认,也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2.现场确认只能在自己网络申报时选择的确认点进行,请在网络申报选择现场确认点时,正确选择确认点,并按时到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3.一般情况下,录入的申报信息在提交后不能再进行修改,请认真核对无误后再提交信息,避免由于信息出错影响认定和发证。请申报时记好申报密码,以便查阅相关信息。

4.现场确认时需要查验身份证、学历证、“两学”考试、普通话测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原件,并提交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和体检表、思想品德鉴定表,请备齐材料后再去确认,以免往返奔波。

5.2015年各级认定机构通过网络认定教师资格,并完成证书编号打印工作的时间是2015年6月30日前,请按照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书。

附件: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点信息表

红河州教育局

201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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