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2015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通知
来源:焦作市人力资源网 阅读:1093 次 日期:2015-03-12 11:4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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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要求,为进一步推广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不断完善知识技能型人才评价机制,确保我市2015年国家职业全国统一鉴定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范围

2015年继续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秘书、营销师、物业管理员、公共营养师、职业指导人员共计11个职业和相关等级的全国统一鉴定。

二、报考范围、申报条件及资格审核

1、报考范围:所有符合全国统考鉴定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申报条件: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申报条件和《国家职业标准》要求进行申报。

3、资格审核:个人报名的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按照申报条件进行审核。报名点组织报名的先由报名点进行初审,然后报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

三、报考需提交的材料

1、社会人员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学历证书、培训结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各一张(A4纸);所在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照片在报名时现场采集。

2、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学生申报需提交的材料:学历证书或(所在学校出具的所学专业证明)、学位证书、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各一张(A4纸)。照片在报名时现场采集。

四、统一报名时间安排

上半年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3月31日

五、收费标准

五级130元/人 四级150元/人

三级175元/人 二级295元/人

另:参加补考的考生须全额收费。

六、相关事宜

1、全国统一鉴定各职业的申报条件可在“河南省职业资格工作网”( http://ha.osta.org.cn/)查询,也可到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咨询。

2、补考:单科不合格的考生,合格科目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请及时参加补考,逾期则视为考生放弃补考资格。

咨询电话:0391-3997218

报名地点:焦作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焦东南路劳动大厦13楼(焦东路劳动局对面奥斯卡酒店13楼)

焦作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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