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考生名单
参加面试考生按报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考生与拟录用人数之比为5:1,共计5人。名单如下(按准考证号排序):
职位 | 姓名 | 准考证号 | 本职位笔试最低分数线 |
电子政务办公室(运行维护处) | 肖镇国 | 101111170320 | 102.2 |
王楷夫 | 101112130824 | ||
施辅政 | 101133262408 | ||
杜海良 | 101141010610 | ||
熊帆 | 101170030420 |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定于2011年2月24日(周四)上午进行。参加面试考生应于当天上午8:00报到,8:50之前进入候考室,未按时进入候考室的,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府右街3号院。
三、考察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考察人数与录用计划人数的比例
考察人选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综合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察人数与录用计划人数的比例为1:1。
四、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考生报到时,须同时交验考生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工作证等)原件和笔试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
2.考生应对本人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其面试资格。
3.国务院办公厅人事司面试工作联系人:吴志翔;咨询电话:010-83084868;咨询时间:每日8时至17时。
国务院办公厅人事司
二○一一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