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公务员局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安排
职位名称及职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姓名 | 面试最低分数 | 面试时间 |
办公室0401001001 | 145139061128 | 宫业竹 | 114.9 | 2月24日9:00 |
145132271226 | 汪 晨 | |||
145170400108 | 刘智勇 | |||
145114022007 | 刘晓英 | |||
145139360827 | 林楠楠 | |||
办公室0401001002 | 145139350327 | 刘 达 | 100.8 | |
145170380406 | 李国兴 | |||
145136040502 | 唐熊一 | |||
145133276225 | 张炜江 | |||
145111141007 | 石 晶 | |||
业务司0401002001 | 145153304708 | 黄 甲 | 109.1 | 2月24日1:30 |
145113022107 | 王进杰 | |||
145142421411 | 李 莉 | |||
145132540310 | 孙群安 | |||
145150013326 | 许来好 | |||
145141211902 | 谢 飞 | |||
145144018805 | 奉亚卓 | |||
145170491205 | 赵 乾 | |||
145131062112 | 申 旖 | |||
145139060406 | 李华云 | |||
145170530127 | 康 斌 | |||
145171452102 | 厉彦龙 | |||
145111050703 | 岳 蕾 | |||
145143032812 | 胡铂洋 | |||
145134032117 | 胡成乔 | |||
外事司0401003001 | 145136034517 | 汤 婷 | 102.6 | 2月25日 9:00 |
957131250504 | 张钟兮(调剂人选:112.5) | |||
145170561516 | 张 剑 | |||
145170400902 | 于华颖 | |||
145144018715 | 陈 曦 | |||
外事司0401003002 | 145137044603 | 徐 丽 | 111.9 | |
145170764711 | 李媛媛 | |||
145170011213 | 李雯清 | |||
145113010205 | 史玉杰 | |||
145142225615 | 付 翔 | |||
人事司0401004001 | 145113010208 | 李 珂 | 112.6 | 2月25日1:30 |
145136210521 | 丁 煜 | |||
145170291703 | 韩红梅 | |||
145171150104 | 刘 彬 | |||
145170413702 | 朱宇杰 | |||
145132473601 | 肖守宁 | |||
145149010718 | 傅君火 | |||
145111170923 | 周宝龙 | |||
145132146918 | 李万波 | |||
145170031814 | 王 艳 |
请以上人员于2011年2月18日16时前与国家宗教局人事司电话联系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受理时间段8:30-16:00)。确认电话:010-64095283;64095282。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我单位将按规定递补人选。
定于2011年2月24、25日进行面试。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按规定日期于当天上午8:30或下午1:00到达国家宗教局正门,由工作人员统一带入候考室。当天上午8:50或下午1:2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按规定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手机等通讯工具可交工作人员临时保管)。
二、面试地点:国家宗教事务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海北沿44号(宋庆龄故居东50米处)
乘车路线:德内大街→滨海胡同→后海北岸→往东经宋庆龄故居→国家宗教局,可乘车至德胜门(5路、635路、44路内环、27路等多条公交线路),从德内大街步行前往约20分钟到达。
三、考生面试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在职人员同时提供工作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同时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2.社会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出具的报名推荐表(均需加盖公章);
3.“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提供由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4.考试报名登记表1份(可从人社部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须贴一寸彩色近照。
此外,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原件备查。
以上材料的真实性由考生负责,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在考察及录用过程中,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四、体检
时间:2月23日上午。请参加面试的全体考生务必于2月23日上午8:00前在北京市和平里医院体检中心楼前(院内)集合并领取体检表,迟到15分钟或无故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地点:和平里医院体检中心。地址:东城区和平里北街18号,和平里医院院内。乘车路线:地铁5号线和平里北街站向西100米左右,或者公交104快车、119路、123路、201路兴华路站附近。体检中心网址:www.hplyy.com,电话:64215431。
注意事项:
1.体检时携带1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并出示身份证明。
2.体检当天须空腹。
3.该体检中心为人社部、卫生部指定的体检机构,考生个人自行体检的结果无效。
4.考生应配合医生、工作人员做好体检工作,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录用。
五、考察
按国家公务员局要求,考察工作于4月15日前完成,考察人选根据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录用计划人数1:2的比例差额确定。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被考察对象。
六、其他事项请关注人社部及我局网站,我局网址:www.sara.gov.cn。
咨询电话:010-64095283。
国家宗教事务局人事司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