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美术高考 > 录取规则
调整中央美术学院2015年本科招生部分专业录取办法通知
来源:中央美术学院网 阅读:905 次 日期:2015-01-24 08:58:13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调整中央美术学院2015年本科招生部分专业录取办法通知”,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易贤网网校上线了!

>>>点击进入<<<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按照教育部2015年1月15日下达的“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5〕1号)中“同一高校同一艺术类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录取办法”的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我院2015年本科招生部分专业录取办法做如下调整:

一、造型艺术、中国画、艺术设计、实验艺术专业录取办法调整为: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二、建筑学专业录取办法调整为:①专业成绩合格,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文、理科分别排名,各录取40名(其中北京文科10人,理科5人);②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2人(北京市除外)。

三、其他专业录取办法不变。

四、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时,我们将对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进行统一折算,并按折算后的文化课相对成绩进行录取。

▲文化课成绩折算办法:相对成绩 = 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考生所在省本科(文/ 理)一批线 ×100

特此公告,望广大考生周知。

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处

2015年1月23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录取规则

更多信息请查看录取规则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易贤网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