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深圳市龙华新区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通知
来源: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网 阅读:748 次 日期:2015-01-23 14: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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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新区各有关单位及考生:

根据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我市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深卫计人事〔2015〕4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1月6日至2015年1月25日。

报名方式:网上预报名。

网址: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

二、龙华新区报名点确认受理范围

龙华新区报名点只受理下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的报名确认。其他医疗机构(包括社会医疗机构各医院、门诊部、诊所、医务室和民政、公安、司法、军队等其他系统所办医疗机构及驻深医疗机构等)的考生统一在深圳市考试院确认。

三、龙华新区报名点受理材料时间及地点

(一)新区各医院及公共卫生机构自行进行报名条件审核及确认工作,并于1月28日9点将考生报名材料及确认表上报到国鸿大厦2栋513室。各医院及公共卫生机构派1名人事干部进行材料交叉互审工作。

(二)新区计生服务机构请于1月23日至1月27日到国鸿大厦2栋513室进行报名审核及确认工作。

2015年1月28日以后不再受理材料及确认工作。

四、报名条件

注:

1、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和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2、根据《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不属本次考试范畴。

3、根据《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的规定,护理学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不属本次考试范畴。

五、提交材料要求(须按以下顺序)

1、《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请表》原件一式一份;

2、续考考生(历史考生)还须提交上年度考试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3、2015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相片(贴本人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持省外中专学历报考的考生还需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验证证明;

5、现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属省外职称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还需提交评审表的复印件;

6、执业证、注册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已经实行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卫生单位考生还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报考全科医学和社区护理专业中级资格还须提交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工作年限证明(或聘书),中专毕业报考中级必须提交聘书原件和复印件;

10、社会医疗机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复印件。

注:所有复印件要求A4规格,按照以上顺序装订;相关证书证明原件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初审;所有复印件必须写上“与原件相符”并有公章与审核人的签名,交材料时应将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材料要按级别分开;对于有疑问的材料应该单列出来,并做好明确标记。

七、其他要求

(一)专业类别、各科目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详见《关于做好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4〕263号)(附件2)

(二)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考试成绩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于考后两个月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上公布,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及本人有效证件号进行查询。

(三)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报名时除提交上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外,无论成绩是否及格,报名时都务必使用原档案号。如果没有按规定提交成绩单或档案号,造成无法考试或合并成绩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粤价〔2001〕319号)和《关于降低部分考试费标准的通知》(粤价〔2014〕302号)规定执行:初、中级资格每人每科50元。各单位统一收取后上交我报名点,具体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五)执业证问题

1.按规定要求提交执业证的考生,应将注册信息页复印完整。

2.报考专业应该与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相一致。

3.执业证的执业地点须与报名单位一致。

八、本次报名所有问题,以上级考点及主管部门的最终文件为准。

请考生留意查询以下各网站信息公告。

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http://www.rsj.sz.gov.cn

市卫生和人口计生委:http://www.szhpfpc.gov.cn:8080/wsj/news/20625.htm

深圳市考试院:http://www.testcenter.gov.cn

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http://lh.sz.edu.cn:8080

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

2015年1月19日

附件: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我市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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