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文山州考录公务员公安类岗位考生进行录用前公示通知
来源:文山州人事局 阅读:2834 次 日期:2010-09-19 10: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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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文山州2010年招考录用公务员公安类岗位考生的体测、体检、录用前资格审核和政审工作已全部结束。按照考录程序,现对报考公安类岗位的拟录用人员进行录用前公示,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从2010年9月19日起至9月29日止,公示期为7天(非正常工作日除外)。

二、政策说明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由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发文录用。报考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处5年禁考的处罚。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学历认证证明及录用部门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办理录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考生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若由于考生考上公务员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约定解除合同,若该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纪律与监督

(一)对违反考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录用资格。

(二)对违反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考录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的处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无故不录用考生的单位或部门,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将做出宣布无效或责令其按规定程序重新办理等处理决定,并将通报全省且取消该单位或部门三年内招考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资格。

(四)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监察机关对公务员招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文山州纪委监察局举报受理电话:0876-2123313。

附件:《文山州2010年招录公务员报考公安类岗位录用前公示人员名单》

文山州人事局

二○一○年九月十九日

文山州2010年招录公务员报考公安类岗位录用前公示人员名单

报考单位:文山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砚平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

岗位代码:26222004008

姓  名:杨杉

准考证号:20126245220

更多信息请查看文山州公务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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