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司法局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深圳考区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事宜公告
来源:龙岗区人民政府网 阅读:993 次 日期:2014-12-11 11: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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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部、广东省司法厅公告,现将深圳考区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2014年12月23日至30日(含周六、周日)上午09:20—11:40,下午14:20—17:40。请申请人按照网上预约时间到现场提交材料。

二、受理地点: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四楼B401。

三、申请需提交的材料:申请人须于12月4日前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完成网上申请,并预约现场办理时间。现场办理时,请按《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公布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合格分数线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告》(http://www.gksk.gov.cn)要求准备需提交的书面材料。

四、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待2015年取得毕业证书后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现阶段无需办理网上申请及现场申请,但应于2014年12月6日前打印本人成绩通知单妥善保管,并确保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44号)》规定取得由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证明格式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保留本人学生证原件,以备2015年资格申请时提交。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五、其他

资格申请人必须到现场提交申请材料,不得交由他人代办。申请人因出国留学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直系亲属办理,除提交资格申请材料外,还须提交委托函、护照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件、直系亲属证明(如户口簿)等证明材料,但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批准后,必须由本人领取。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申请,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关于合格分数线、成绩查询、成绩单自行打印、成绩核查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的具体事宜请查看《广东省司法厅关于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合格分数线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告》,网址:(http://www.gksk.gov.cn)。

深圳市司法局

201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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