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玉溪市农村环保能源工作站、玉溪市农业科学院、玉溪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玉溪市农机技术培训推广站属玉溪市农业局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玉编办准〔2010〕20号、玉编办准〔2010〕21号、玉编办准〔2010〕23号、玉编办准〔2010〕24号、玉编办准〔2010〕45号通知同意,面向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专业要求的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玉溪市农业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其他条件 |
玉溪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行政管理 | 1 | 本科及其以上 | 行政管理 |
玉溪市农村环保能源工作站 | 农业环保 | 1 | 本科及其以上 | 农业资源与环境;建筑工程;土木工程。 |
玉溪市农业科学院 | 作物栽培 | 1 | 硕士及其以上 | 作物栽培方向。 |
作物育种 | 1 | 硕士及其以上 | 作物育种方向。 | |
玉溪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 | 1 | 本科及其以上 | 2010年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法学、法律专业,CET-4级425分以上。 |
玉溪市农机技术培训推广站 | 农业机械推广 | 1 | 本科及其以上 | 农业机械;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
四、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热爱“三农”工作,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在校期间成绩优秀,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三)本科学历年龄28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办法
通过玉溪市人才市场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办法,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组织报名:玉溪市人才市场按照公告条件,公开报名。
2、资格复审:由玉溪市农业局和用人单位共同进行。
3、岗位开考条件: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低于1:3的,该岗位放弃招聘。每个岗位取笔试成绩前3名(含并列)进行面试。
4、聘用:取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总分第一进入考核,体检、考核合格后聘用,实行聘用管理。新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委托人才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
六、报名办法及所需材料
(一)报名时间:2010年8月26日—9月7日(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玉溪市人才市场(红塔区明珠路物资大厦)。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计算机等级证书、外语考试等级证书、小一寸同底免冠近照2张。
2、报名时收取相关费用70元。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受到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在公务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中因作弊被取消考试资格的。
3、已报考其他单位被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
七、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八、其他事项
(一)体检:根据招聘名额、考核结果,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考核:由用人单位按计划招聘数等额考核,发现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三)如首轮面试同一岗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第一名的,须进行下一轮的面试重新确定第一名参加考核和体检。
玉溪市农业局
玉溪市人事局
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